老子的相对论
(2018-12-15 13: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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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园散语》 |
《老子的相对论》
周霄山
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在老子看来,美与丑、善与恶,都是在对立的关系中产生的,都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美就没有丑,没有善就没有恶。这些概念都属于形而下的,是可以随着人们的心态、时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美丑、善恶,只是人们的一种价值判断,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事物、现象所做的是非判断,是人为的生活态度。从更根本的层面上来说,从形而上的“道”的层面上来说,是没有美丑、善恶之分的,它们是合为一体的。形而上的“道”又化生出形而下的“器”,于是就形成这些互为对立的东西,这些东西同时也是变动的。有和无是相对的,难和易是相对的,长和短、高和下、音和声、先和后都是相对的,又是相反的。在相对和相反的关系中呈现出它们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形成的。缺了一个,另一个也就不存在了。
老子列举了一些相对关系: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低,音与声,前与後。其实,这种相对关系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大与小,多与少,轻与重,宽与窄,好与坏等等。但是,我们只要把老子所揭示的相对性关系理解清楚,就能融会贯通了。其它的都是反义词,但是老子列举的同义词“音与声”也是具有特别意义的相对关系。“声”强调的是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被人耳听见的波。“音”强调的是不同的“声”。宫商角徵羽,是声。丝竹金石匏土革木,是音。所以“音声相和”,才有语言和乐曲。事实上,老子说的“音与声”的相对关系的本质是“变与不变”的相对性。
重要的是,相互对立的东西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美可以变丑、善可以变恶。老子从对立的事物中看出了相互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与西方人的传统思想是有区别的。西方人在对立中看出的是斗争,所以形成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而老子在对立中看出的是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相转化,进而形成“阴阳和谐”的思维方式。
既然人世间的一切概念,如美与丑、善与恶,都是人为设定的,都是后来有了价值判断、道德伦理之后才形成的,那么在老子看来就应该要打破这种人为的、执著的设定,打破这种后天的价值判断。老子认为,正是这些后天人为的东西才造成人世间无休止的争论、争斗、甚至战争。所以,老子就主张要“处无为之事”,要“行不言之教”。什么叫“无为”?就是不要加上主观臆断地去“妄为”。什么叫“不言之教”?就是不要加上自己的言论去教育别人。因为语言是自己思维的外在表现,自己的思维如果陷入后天的价值判断就是主观臆断,何况语言还无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维,所以就可能会“词不达意”“言多必失”。人如果有了“二元对立”的矛盾思维方式,有了后来的价值判断、伦理判断,有了各种概念、名称,往往就会远离事实,不能准确反映自然的、本质的东西。所以老子强调,不要人为,不要主观妄为,不要用语言、概念来教育他人。
很多看似对立的事物其实并没有那么分明的界限,就像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在这是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在不同的光照下,我们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带着不同的情感、怀着不同的目的,一个同样的事物肯定会呈现出多元的景象,关键是看我们是否具有正确的三观、悟慧的目光和海纳的胸怀。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事物没有绝对的好与坏。正与反相辅相成,互相包含,互相转化,天地万物就是这么永恒变化着的。因此,不停变化的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呈现相反的状态。
老子认为,不去求美,就不会有丑。世界本来是不善不恶的,欲望或恐惧让人对它有了价值判断,开始追求美、善和精致、奢华。但是,无论是对精致、奢华、钱财、权力,还是对仁义、道德、礼仪、才智、纯洁的追求,对幸福都并没有优先权。科技、发展与钱财、权力给人一时的满足,却都不是幸福和自由。区分越细,就越局限,心胸就越偏执。本来是为了幸福自由,反倒心为形役,陷入无尽的烦恼痛苦当中。
老子认为,真正的幸福藏在平常自然之心里,以及对简单生活的满足里。
老子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不可以做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为”的基础是不刻意地“为”。这样的作为是顺乎事件的自然,顺乎人性的自然而作为的。刻意地杜绝欲望是不自然的;执着于欲望也是不自然的。最自然的方式是让一切自然地发生,欲望来了就来了,去了就去了;浓了就浓了,淡了就淡了,什么都可以做,但什么都不刻意做。
所有对善的倡导,都是因为不善的普遍;同样道理,所有对美的倡导,也是因为丑的普遍。如果我们生活的环境充满了美,我们就不会觉得美很珍贵;如果我们生活的环境充满了善,我们也不会觉出善的珍贵。相反,正是因为我们遭遇的多不是善美,而是丑恶,所以善美才会让我们生起向往,才会让我们觉得珍贵。
圣人做事是无为的。对于这个无为,一些人认为是什么都不做,其实,无为是一种无执著的为,就是说,虽然没有执著,但还是要做;虽然一直在做,但心里不生执著。这时,我们既没有欲望,也没有偏见,但积极做事。佛教的无为法境界也就是这样。当信仰者达到无执之境时,就进入了无为法境界。所以说,无为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境界。
“行不言之教”,圣人做事,主要是自己去做,而不是号召他人做,更不是号召他人而自己不做。圣人像太阳一样,总是默默地观照世界,用行为去照亮他人,而不是用言语去制约他人。当然,言语有时也是行为的一种,但圣人更重要的是身教,而不是言教。
我们一定要明白,无论是道家、佛家、儒家,最重要的都是实证性。哲学只是“教”,如果没有“证”,“教”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在行为中实践自己信奉的真理,必须将信仰体现于行为,否则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