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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学要有梯度

(2014-09-10 20:09:44)
标签:

李科

分类: 反思促发展
    部分教师对语文教材及《语文课程标准》不熟悉,不能从宏观上把握作文教学目标,年级之间梯度不分,教材与大纲脱节,中年级在辛辛苦苦指导谋篇布局,高年级又在一个劲儿矫正标点符号,或者重复指导,缺乏层次性;同时,又没有认真地调查学生的现有水平,学习有关的作文教学理论,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和一时的喜好,随意地盲目地进行教学:今天觉得材料重要,便大抓特抓“积累”,明天感到审题也不能轻视,便舍材料而进行审题训练。如此梯度不分,训练无序,偏离了课程标准,违背了教学规律。学生无所适从,反而抑制了学生的兴趣,出现了“有心栽花花不发”的后果。
    如何避免以上误区,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语文课程标准》关于作文教学的具体目标,根据不同年段的具体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训练。学生的习作能力,从一年级起就要注意培养。低年级的看图学词学句、说话、写话就是初步的作文训练,中高年级由段到篇在逐步过渡。这就是说,作文训练决不只是高年级的事,也不是从三年级开始才进行训练,而是从一年级开始,按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的,不是上陡楼梯,一开始作文要求就很高,达不到就埋怨学生,产生急躁情绪。 
    例如,写人的作文在苏教版教材从三年级到六年级单元作文中都有出现,三年级上册习作2——《我的自画像》,要求写好人物外貌片断即可。三年级下册习作2——我为别人画张像,要求中增加“除了写外貌,还要写写他的性格、爱好”,这是要求的逐步提升。四年级上册习作2——选择自己的长处、本领中最得意的一个方面写一个片断,不再是简单的外貌描写,要求上产生了质的变化。四年级下册习作2——推荐阅读、表演、保健、礼仪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要求中有这样一句:“可以先采访再写,如果事例多,要突出主要事迹,做到详略得当。”显然开始过渡到篇的要求了。五年级上册习作1——写自己的老师,要求“可以写他在某些方面(如外貌、性格、教育方法等)的特点,也可以写他在帮助、教育你的一两件事”,光从要求上看这是对之前学到的写人作文要求的总和,显然需要进行谋篇布局了。五年级下册习作6——写自己喜欢或崇拜的人,要求“通过人物的外貌、动作、语言、神态表现人物的特点,要通过具体事例表现人物品质”,此习作增加了细节描写的要求。六年级上册习作6——写家乡的名人,至于怎么去写,只作提示“可以作些调查访问、也可以直接拜访”,学生习作的自主性更强。教材如此清晰地有梯度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在教学时一定要遵照目标要求,有序训练,切不可梯度不分,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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