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陉村本家刘正波是个热情好客的人,他告诉我,北陉村刘氏有一个带浓厚神话色彩的传说:刘应中儿时读书,在学堂土地龛上用红土块随便写了一句:“土地、土地,到河南看黍稷。”晚上土地爷给老师托梦说:“我在此留不住了,老爷叫我到河南看黍稷。”第二天老师到土地龛一看,写着这句话,就问谁写得,刘应中说是他所写,老师叫他擦掉,他就用红土块胡乱涂了几下。晚上土地爷又给老师托梦说:“不去不行了,老爷用红笔了。”就这样得罪了土地爷。
刘应中晚年,康熙皇帝为其提职封官,土地爷捂住他的耳朵,他没听到,没有接旨谢恩。康熙皇帝生气地说:“刘应中,刘应中,至死离不开辰州城。”因此,刘应中一直在辰州为官。
北陉村后宅刘氏也与土地爷有怨恨,不供奉土地爷。
刘应中模拟画像
北陉村东北刘家祖坟原有刘应中的坟茔,“文革”中平了刘应中的坟,但只有坟头,没有墓穴,推测:康熙皇帝曾说,刘应中至死离不开辰州城。可能刘应中长眠于辰州。
刘应中墓地,当地人称蛇头山。
相传:刘应中任辰州知府期间,湘黔边界“红苗”起事造反,朝中有奸臣想谋害他,上书朝廷让他率兵平蛮。刘应中是文官,怎能带兵打仗?在两军阵前,互通姓名,苗蛮首领也姓刘,刘应中动之以情,说服苗蛮归顺朝廷,永不造反。刘应中立了大功,康熙皇帝下旨褒奖并赐其半朝銮驾。
半朝銮驾原存放在前后宅之间一座阁楼里,“文革”中被付诸一炬,化为灰烬。
《五溪蛮纪事》中的一段记载,证实刘应中确实参与过平苗战争: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补丁寨苗民吴二哥、吴老览、吴老叟等人,率领苗族人民起义,反抗清朝政府。辰州左督郭忠孝率领守备陈赤和徐三奇、水师守备张其蕴等官兵前往乾州镇压,为义军所败。其后,制府徐国相,与偏沅巡抚丁思孔、提督徐志都出兵征剿,命令郭忠孝为总统,分巡道王舜年监军于前,辰州知府刘应中督兵于后,点起副将勒起功、赵文实,游击王子明,守备胡奇、刘旭,督、抚、提、镇各协营官兵咸来会师。又调永顺、保靖两土司领“土兵”赴援。地良坡一战,起义军损失惨重,战死者达2,700人。吴二哥、吴老览、吴老叟率众退据补丁寨,扼险据守。清军莫能进,遂绕道儤木营(今吉云、龙家),前后夹击,连攻四昼夜。起义军伤亡更大,被迫突围,往茨岩退走。郭忠孝紧追不舍,生擒吴老览。吴二哥、吴老叟身负重伤,血战而死,被清军斩首示众。起义军余部在吴辣儿的领导下,于儤木营、鸭保寨、龙蛟岗(今龙角洞)一带继续抗击清军。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正月,吴辣儿率众退据天星山,与清军相持一个月有余。后因弹尽粮绝,全部阵亡。
现在,网络上仍能查到刘应中的一些资料,其中关于修边墙一事,张应强《边墙兴废与明清苗疆社会》一文写到:
康熙十九年(1680)起任辰州知府、乙丑苗乱时摄分巡道篆监军的刘应中,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奉命会同有关官员,在实地考察并访询寨老的基础上,根据苗民家藏《传边录》,厘清了明季苗疆边墙创筑及巡防始末,作《边墙议》,对边墙修筑持慎重的态度:
欲兴筑,必先议费所出,今既无公帑可捐,又不便累民以疑众;且所需金以数万计,边荒文武岂能自捐?况近墙各寨皆熟苗,常资以卫内地,其田亩绣错,非荒壤比,岂便复筑土墙隔之于外?是以未敢轻议。
他还强调边墙修筑的困难所在:工程浩大,先年原系分守湖北兵备道蔡公创建,今事隶司牧,非边方末弁所能捐助。窃思旧虽有边墙,而倾颓已久,今不过仅有陈迹;若欲复旧,则实需创而非修矣。盖修不过因其间有缺坏而酌量补葺,所费有限也;创者,则从新建造,自无而有,所费则钜也……且当日虽有边墙,亦须七千八百汉土官兵,沿墙分布看守,日夜巡逻;若遇倾圮,则以游兵修葺,方可随时保固无虞。然此乃后来之虑,今且不必预计。但墙今须创而非修,则所捐亦须捐创而非止捐修。
尽管刘应中也认为边墙可为“御苗之藩篱”、“全楚之保障”,但他对捐修边墙持异议的情形跃然纸上。作为辰州知府,刘应中以“辰属冲残荒瘠”、边墙修筑“非独辰州一郡之事”,将这一难题上交“各宪裁夺举行”,自在情理之中。证诸后引的史料可知,清代第一次修边墙之议并未付诸实施。
刘应中还组织纂修辰州府志,湖南省怀化地区县区志记载:
[康熙二十四年]辰州府志卷,(清)刘应中等纂修。应中,号雅斋(注:家谱记载刘应中号雅庵),
直隶井陉(今河北)人,拔贡,官武昌同知,康熙十九年(1680)至二十四年辰州知府。是志上承明万历马志、清康熙五年鄢志,续增康熙五年至二十四年近事,始修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同年成书付梓,记事亦止于是年。正文分二十余门,约二十万字,为五修辰州府志。山川记府属沅陵、泸溪、辰溪、溆浦、沅州(今芷江)、黔阳、麻阳诸州县山、岭、坡、岩、石、洞、江二百六十多处;公署记道、州、县署,辰州、沅州、平溪、清浪诸卫署、永顺、保靖两宣慰司署的位置地址、署舍规格、修建原始;杂创详崇正、阳明二书院及属境讲堂、栖亭、塔阁等创建修复史事,有裨于古建筑考证;田赋载府属一州六县正赋、贡税额数;物产记谷、蔬、果、花草八十种,竹、柏、梓、桐、椿十六种,于辰州特产葛布、贡布、大耳、桐油、羊毫(毛笔)、皮纸、铁、漆、安酒、钓苔酒、麸金等均有记载,是发展多种经营开发湘西资源的参考资料;荐辟、科贡记洪武十七年(1383)至康熙年间各州县科第六百多人;人物详战国黔阴人黄歇、宋辰州瑶人秦再弘及历代名人列传百余编;边防除录前志五寨哨所、永顺司、保靖司、历代苗檄、苗民寨哨外,新增知府刘应中《平苗序》、《边墙议》二文,约七千余字,是研究苗族历史的珍贵文献;艺文续增刘应中《重建辰州府学碑记》等诗文多篇,亦有益于文史考证。是志体例承袭前志,内容删繁增新,是府志佳品。有康熙二十四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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