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4日,在北京工作的同族小伙刘献军通过QQ告诉我:在井陉县北陉村一处刘氏老宅发现了几块儿木板,经拼接是一块横向木匾和一块竖条木牌,并给我发了几张照片。
我曾想写篇博文和同族的人共同探讨,说不清为什么一直没写。近几天,我用电脑制作了八方印章墨迹,分几次在QQ说说中发表,其中有一方印章墨迹和这块木匾有关,促使我必需写这篇博文了。
发现木匾的刘氏老宅
北陉村刘氏老宅发现的这些木板,应该是清朝康熙年间的遗物。北陉村刘氏10代传人刘应中,大约在清朝康熙十年至康熙二十八年出任江南凤阳知府、湖广辰州知府,官居四品。任辰州知府期间,参加湘西平苗,曾任前方监军及后方督运,立下战功,康熙帝赐他半朝鸾驾。他逝世后,在北陉村刘氏前宅和后宅中间修建了一座执事楼,将半朝鸾驾供在里边。这些木匾、木牌就是挂在执事楼的。”文革“中破四旧,半朝鸾驾付诸一炬。木匾、木牌被刘氏老宅的主人拿回家,钉了窗户。
木匾已截成几段,并有丢失;献军说:木匾上书四字“熊轼重辉”,他发给我的照片是两张拼接不完整的“熊”字和“辉”字,参照照片中的地板砖(假设60X60公分),木匾应该长两米左右。
熊轼,伏熊形的车前横木,以此指代有熊轼的车,古时为官宦所乘,借指太守,明清时则专指知府。“熊轼重辉”四字是对刘应中一生高度评价。
“熊”字的3号木板和2号木板换一下位置,仔细观查前面两列小字,其中“都察院、副、御史”六字可辨。因为少了木板,其实应该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都察院清朝时是管监察的官署,设左、右都御史(从一品)和左、右副都御史(正二品)。同时,右都御史是总督的兼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兼衔。
康熙年间,辰州府隶属偏远巡抚。刘应中《平苗记》记载,康熙二十五年湘西平苗时的偏远巡抚是丁思孔。井陉县志记载:刘应中于康熙丁卯(公元1687年)秋卒于官。分析木匾抬头的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几字,这块木匾的字很可能是当时的偏远巡抚丁思孔所书。
拼出的“辉”字,中间至少缺三块木板,左侧落款处可以看到“湖广、辰州、应中”六字,“州”字下边那个字应该是“府”字。这些字标志着这块匾的主人。
熊字
辉字
竖条木牌只剩一半。可以确定上面的字是”辰州府正堂“,参照旁边的电插板(5公分),木牌宽约150公分,长约500公分,上部打有一个小孔,大概是用于悬挂。
辰州府正堂
这些木匾、木牌显示了北陉村刘氏家族当年的辉煌,也蕴含着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