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中结果称呼的区别与应用
(2025-03-29 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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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和抽查称呼区别与应用 |
分类: 学术论文 |
名词的定义
合格,《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符合标准。如质量合格、检查合格与产品完全合格等;国家管理标准BG/T19000-2016《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与术语》的合格定义: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换言之,《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与国家管理标准定义的指向基本一致,即符合一特定要求的为合格。
不合格,不符合标准,或未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即不符合一特定要求的为不合格。
合格率,是指在产品总体中合格产品的占比,即产品合格数除以产品总体数,再乘上百分之百。比如,在一批1200个产品总体中有1152个是合格产品,该产品总体的合格率为:1152÷1200×100%=96%。
不合格率,是指在产品总体中不合格产品的占比,即产品不合格数除以产品总体数,再乘上百分之百。比如,在一批1200个产品总体中有12个是不合格产品,该产品总体的不合格率为:12÷1200×100%=1%。
各部门称声的含意
各部门所声称的合格与不合格,或合格率与不合格率,虽然都是符合其定义,但是它们所指向的内容不一定完全一样,不能混为一谈。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由于工作性质所决定,它的抽查是在产品验收抽查总体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其目的是监督验收抽查所控制的质量水平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给验收部门营造外部压力,督促验收部门认真把好产品质量关,并不是验证监督产品总体是否合格。因为,监督抽查的合格,仅仅只是指样品合格,不是指监督产品总体的合格,这是监督抽查的性质所决定的;监督抽查的不合格,不仅是指样品不合格,也是指监督产品总体的不合格,即监督产品总体达不到事先规定的合格率。换言之,监督抽查不合格可以肯定监督产品总体不合格,监督抽查合格是不能认定监督产品总体合格,只是未发现监督产品总体是不合格而已。
承检部门。承检部门判定合格与不合格、或合格率与不合格率仅仅只是针对样品而言,与监管部门做出的合格与合格率有着本质的区别,合格只是指检验样品合格、不能等同于该产品合格;合格率也是指抽取样品数中的合格数量或不合格数量的占比分布情况,与产品合格率或产品不合格率不是一码事,不能混淆起来。比如,对某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00个批次,其中96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统计结果为:样品合格率为96%、样品不合格率为4%,但此结果并不等同于该产品合格率为96%、产品不合格率为4%。
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对产品的抽查判定,不仅仅是对样品的特性参数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进行判定,更重要的是要把握与控制产品不合格率或合格率。它采用的验收抽查方案对产品进行检验,这种抽查不只是为了抽查而抽查,而是通过抽查去控制产品的不合格率或合格率,提高其质量水平。因此,生产企业抽查:一是对产品进行连续不断地抽查判定,其抽样数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目的是控制产品合格率;二是查找与分析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系统原因、还是随机原因、或者是异常原因,便于杜绝与消除,提高产品质量。它所判定的合格与不合格、合格率与不合格率是产品现状的描述,抽查只是一种控制与保证产品合格率的手段与方法。
怎样识别称呼的内涵
产品的合格与不合格,合格率与不合格率只是不同的统计表述术语,其所描述的侧重点不同而已,没有什么实际性的区别。但是,由于监管部门、承检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性质原因,它们所表述结果的问题与对象是不同的,合格与不合格,或合格率与不合格率的指向会发生变化。因此,除了准确把握定义外,必须结合其叙说部门的性质,否则很容易误导他人的思路。
监管部门的指向。根据国家监督抽查标准规定,无论用哪个监督抽查方案,当样本(即样品的集合)不合格时可以肯定(可信概率为95%)监督产品总体不合格,而样本合格时不能肯定监督产品总体合格,只能说抽查未发现监督产品总体是不合格总体。也就是说,监督抽查公布抽查合格率来说明监督产品质量情况是不够严谨,而且容易引起他人的误解,造成分析思路的混乱,不利于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所以,监督抽查是不宜公布产品合格率,这是其属性所决定的。
承检部门的指向。承担样品检验的技术机构,它的检验结论只对样品负责、对样品进行判定,不能越权对监督产品总体评估(除非有监管部门的委托要求),是对样品的特性参数值是否符合产品标准或事先规定所作出判定结论。它所说的合格与不合格,或合格率与不合格率是指样品检验的结果,只是在述说中把“样品”两字省略,即样品合格与样品不合格,或检验样品合格率与检验样品不合格率。这种情况,不能等同于产品合格与不合格,或产品合格率与不合格率。
生产企业的指向。生产企业采用验收抽查能控制产品总体为合格,比如生产企业能保证产品合格率达到99%。即便如此,产品合格证不是指产品合格,它是指产品总体检验合格,是一种承诺,即以“三包”的形式来保证每个产品都“合格”。而那种用监督抽查合格来证明产品质量是采用偷梁换柱的手段,拿监管部门威望来提升自己产品形象,只是一种推销产品的噱头。
产品的合格与不合格,或合格率与不合格率,除了要符合定义外,更重要的是要结合发布或叙说部门的性质,这才是准确掌握其内涵的关键。比如,同样说皮鞋合格与不合格,或合格率与不合格率,监督管部门仅指监督皮鞋总体有不合格皮鞋存在,并肯定监督皮鞋总体是不合格总体;承检部门是指样品皮鞋的技术要求或特性指标是符合或不符合皮鞋标准的要求,合格率与不合格率也只是指样品的占比情况;生产企业是皮鞋产品质量真实的描述,而不是样品检验的判定。所以,正确把握其内涵是每一位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控制和提高工作者必须掌握的技能与要求。
(刊登在2025年第6期《市场监督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