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河流览:陈后主~~《玉树后庭花》(5)


丽宇芳林对高阁,新装艳质本倾城。映户凝娇乍不进,出帷含态笑相迎。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花开花落不长久,落红满地归寂中。
这首诗是南朝末帝陈后主(叔宝)所作,只因她连亡两个王朝(陈与隋),因此被人们称为“亡国之音”,几成定论。但本博证诸史料,产生三个疑问:一是查《魏晋南北朝隋诗鉴赏词典》,此诗只有前六句,是一首很有文学欣赏价值的好诗。百度资料对后二句也持模棱两可的态度,由此可见,七八两句是后来的“好事者”贴膏药,硬贴上去的,龌龊的动机是唯恐后人不认为陈后主是亡国之君,因此无中生有,要把他永远钉在历史的恥辱柱上。总之,七八句诗风不伦不类,文字俗不可耐,用今天的话说,一个是才情勃发的诗人,一个是附庸风雅的老土,真令人扫兴得很!二是这首诗被歪曲得不成样子,几乎所有的文史资料都认为后主“滥情”,是个荒淫无度的昏君。其实,陈后主是否昏君?还是值得商榷的,因为《魏晋南北朝隋诗鉴赏词典》就收录他两首边塞诗,写得很有见地,令人振奋!一个荒淫无度的昏君是很难有这种天赋的。那么,《玉树后庭花》这首诗究竟是写给谁的呢?本博认为是写给他的宠妃张丽华的。陈后主的人生很不幸,即位之初就遭到妄图篡位的弟弟谋杀,颈部重伤,奄奄一息。是美丽善良的张丽妃日夜守护在他身边,从死亡线上挽回他的生命。对于这样有救命之恩的美人,后主又怎么能不宠爱有加呢?!据此,本博认为这首诗就是后主写给丽妃的赞美诗,说是定情诗也不过分。三是世人受“成则公候败则贼”的习惯思维桎梏,这成败放置臣下有“候”“贼”之分,比之帝王就有“明君”和“昏君”之别,以成败论“候”“贼”、论“昏君”“明君”,这是不符合辩证法的。郭沫若先生说过:历来的亡国之君都是受到世人唾骂,只有崇祯一帝博得后人同情,因为他至死都不荒淫、不奢侈……行文至此,本博有必要的为因这首诗而亡国的两个皇帝说句公道话,先说陈后主吧,他原本不昏庸的,否则父皇也就不选定他做继承人了。是弟弟那致命一刀,让他身心受到极度伤害,重创了脑部神经系统,因而落下了“傻”病。由此他产生了人生如梦和“及时行乐”的想法,并且努力践行之。这是一种“自戕”行为。无独有偶,灭了陈后主的隋炀帝,在“大业”宏图迭遭挫折后(主要是开运河废尽国力,对高丽的军事失败等),他也“醺酒妇人”,对《玉树后庭花》产生极大的兴趣。这种因袭与陈后主的“自戕”行为并无二致!
如果王朝不是亡在他们手里,我想即使再荒淫,这“昏君”的帽子后人是不愿或曰不敢给他们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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