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中巴车里触摸手机发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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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坐在去外地的中巴车里,消磨着时间,用手机使用着网络版新浪博客发着博文,手指触摸字儿显然要不过瘾,少了敲击的爽气。然而还能在百无聊赖的时机里,在晃动的车上手指触摸着手机屏幕,摸出文字,发上博文,已很是欣慰。我是个容易满足的人,嘿嘿。智能手机给了人们这个便利,同时也让眼睛受累了,嘿嘿。
昨天最高气温25度,今日骤升到30度了。我预知坐在汽车里温度会高会热,有空调还好,没有空调的车里坐在窗口暴晒还真是会有点热。于是我脱去昨日的长裤,今日改头换面穿上了半身齐足踝长裙,透气凉爽。不赶时髦的人只是迎合了气候,裙子在身,顿觉轻飘飘的,还没有习惯呗。
说起了气温,自然想到了说说季节。上个月吧,我在看博友博文时看到有写道最喜欢秋季,那个时分我就想到了问女儿,春夏秋冬最你最喜欢哪个季节?不料小女出语惊人地回答了喜欢冬季,令我深感意外。因为太多的人因为铺天盖地歌颂着春季而喜欢春季,又有多少人贪图秋季的不冷不热凉爽的气候而喜欢了秋季。而小女却喜欢了寒冷的冬季,我意外,因此我问了她喜欢冬季的理由?她淡淡地回答了两个字:“安静。”我又意外了,从何而来的安静之感?她说因为冬天听不到春季里猫叫啊虫子青蛙叫什么的。我顿悟,小女是个晚上睡觉的时候很怕声音惊扰的人。她曾经因为睡前听到春季里发情而“喵喵叫”的猫叫而头疼,说着睡不着;楼底下人家养着的狗叫她也很希望深夜里那狗能闭上嘴巴,不影响她的入睡。后来她想了对策,自己不知从哪里买来了耳塞,睡前塞在耳朵里睡觉,还说因此很快就入睡了。闻听耳塞有此效果,我也开心,女儿的顺心是我最大的安心!
接着说说我自己对季节的钟情。记得那一年的夏天,我还是姑娘家的时候,我跟父亲一起吃着午饭,那日父亲问我最喜欢一年四季中的哪个季节?我说我喜欢夏天。父亲觉得夏天很热,不很喜欢,我那年喜欢夏天的理由是衣衫穿得薄薄的,人也不会受冻,因此喜欢了长裙飘飘的夏季。而父亲当然是喜欢了大众喜欢的秋季,凉爽。而喜爱文字的人喜爱秋季的很多,喜欢叶落知秋的味道,感怀秋风萧瑟的凄凉和伤感……
我呢,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的季节也在发生着变化。我从青春期的喜欢夏季已经转为了如今的喜欢春季,女儿问过我为何喜欢春季?我说:“我喜欢看到由寒冷的冬季转为万物复苏的春季的景象,草地绿油油,养眼;春花烂漫,香气袭人;楼下偶尔清晨散步,看到月季盛开,芬芳悦目的感觉。”女儿说着:“哦!”她仿佛明白了妈咪的喜好。我不像她那般惧怕黑夜里的声音,猫叫,发情,自然现象,既来之则安之。话虽这么说,我童年的时候住在老街上的平顶房里的时候,养的那只狸花猫,跟我感情深厚,就是因为它生下小猫后它叼走一只丢失不见了,母猫焦躁而深夜狂叫,惹得隔壁邻居有意见,跟爸爸投诉了。而老实中规中矩的爸爸就为了别人的满意而牺牲了我钟爱的猫。猫让外地的舅舅抓去了,可是猫换了新地方,它很快就消失无影了。这是我童年时有过锥心之痛的事儿,今日旧事重提,当年我痛失爱猫的失落仍清晰如昨……
触摸了一路,我的手指也僵了,我的眼睛也累了,手臂也酸了,就此打住。准备下车,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