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台最里面的女孩
在吧台的最里面,对,推门进去右手边是吧台,吧台很长,笔直的往里面走,就在厕所前。计算一下吧台究竟有多少座位……嗯,一共是十三个,对,正是第十三个位子。
有一阵子我每天晚上十点就会到这家酒吧来,老朋友会聚在一起闲扯蛋,我们的酒喝得很凶,尤其是情绪high起来的时候,小乖便向酒保要个冰桶,总有我的头那么大吧,加进一半的冰块,再倒进一整瓶的威士忌,每个人一根吸管,在大呆的号令之下,拼命的吸那根管子,然后三十秒内,我们得意的消化掉那整桶的酒和化成水的冰块。
那天小乖的女朋友来了,她用很不屑的眼神看着我们自以为得意的把戏,然后说,
「你们都有病呀,来了酒吧也不是要你们喝烂酒。」
女人的话经常点醒我们,对啊,到酒吧来真是纯为了喝酒?
「大呆,你看到那个女孩没?漂亮的女孩到处都是,你还抱怨追不到女朋友。你呀,喝死算了。」小乖的女朋友说。
那时大呆已差不多喝死了,我还清醒,我马上把视界顺着小乖女友的手望去,对了,就在吧台的最里面那张椅子上,坐着一个阴暗的女孩,她一身黑衣黑裙,完全不理会我们发出的喧嚣声,自顾自的低头喝着她杯中的酒。是个高脚杯,可能是玛格丽特。我把酒保老五抓来,他摇着头说:
「别问我,她的话很少,要问,你自己去问。」
我仗着一肚子的酒,慢慢的走过去,顺着吧台数着椅子,数到第十三,我站在她旁边,她依然没抬头,甚至当做没我这个人。我说:
「一个人喝酒呢,还是等朋友?」
她仍然没抬头,只是拉了拉右手的衣袖,看了看她的表说:
「你一点半再来。」
一点半?现在才十一点半,难道我要等两个小时再去问她想不想交个朋友?
她总算抬起脸来,我,我,我看着那张让我心慌的脸,我没再多说,不过已经下定决心,别说一点半,三点半我也等。
小乖吆喝着要再来一桶酒,我无所谓,反正我有两个小时。
我没有等到一点半,是大呆扛我回家的。至于那天一点半是不是有其他男人走到吧台尾端去问她「一个人喝酒呢,还是等朋友」,我就不清楚啦。
隔了两天我再去,她竟然仍坐在那里,也依然一个人喝酒,我走上前去,以为一回生二回熟,但她还是抬起浓密的两道剑眉说,「请一点半再来。」
这天我真的拼了命的等,也不敢多喝酒,不料睡倒在吧台上,当我醒来时,已经一点四十五分,我焦急的问老五,「那女人呢?」老五耸耸肩,「刚走,一个人。」
直到今天,我有空仍会跑去老五的酒吧,试着去和一个女孩交朋友,可是都没成功,一点半彷佛是个失落的空间,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抓不住也跳不进去。
当然,会告诉你们这个故事,是因为上午我遇到了那个女孩,阳光灿烂,照得我连眼睛都睁不开。她坐在一家餐厅靠着人行道的玻璃窗后,半仰着脸失神的望着天空某个角落。我没上去问她想不想交个朋友,在深夜的酒吧里,我抓不住一点半,在清晨的光线下,我又丧失了勇气。
我也走进餐厅坐在距离她约十公尺的桌子旁,我要double expresso,没错,很浓,我得让自己尽快的醒来。她不像等人,也不像没事坐在那儿杀时间,她始终歪着半个头的盯着天空。我也抬起头,整个天空蔚蓝一片,有几朵云聚在大楼的避雷针附近。她在看什么呀。
后来她提起包包蹬着高跟鞋走了,而我则继续留在那里,咖啡喝完了,云也飘走了,我依然寂寞,哎,上班去吧。
晚上该找大呆他们再去喝桶威士忌?
我要继续努力,虽然我根本无法确定是否能抓得住一点半,虽然我也不确定即使抓住了,又如何呢,但我得继续努力,一点半对我而言,已经是个魔咒,我甚至有为它粉身碎骨的打算。
大呆他们都还没到,我却见女人已坐在第十三张椅子上,仍是黑衣黑裙,不过上午看到她时,不是穿着这套衣服呀。我决定上去问问,我问她,妳不是我上午遇到的那个仰望天空的女人吗?我记得妳穿的是白色洋装。
「那不是我。」她说,「我只在晚上出来喝杯酒,我也只穿黑色的衣服。」
她骗我,我不会认错,是同一个女人。不过她没让我再问下去,她说:
「你一点半再来。」
我先等到小乖,我对小乖说,今晚别让我喝酒,也别让我打瞌睡,看紧我。接着我再等到大呆,我说,操,你让我喝一口酒试试看,老子捶死你。再等到小丁,我说,你看着大呆,他敢逼我喝一口酒,你别怪我在你老婆面前把你十八任女友的事都抖出来。再等到老朱,我说,是谁又把我酒杯添满啦。
躲不开酒,否则我就不该来酒吧。可是我很清醒,我看着墙上的钟,一分一秒的数着,角落的女人默默喝着酒,有时也会和酒保老五聊两句,我问老五,他和女人聊什么?老五没好气的说,不干你的事。我想揍老五,想得牙痒痒的。
我的闹表响了,小丁也拍拍我的头,一点半啰。所有人都停下动作,端着酒杯的人依旧端着,嘴角含着烟的依旧含着,他们都像被点了穴道似的一动都不动,他们看着我。我清楚是时候了,我慢慢走到角落,我问黑衣黑裙的女人:
「一点半了。」
女人点点头的站起身,她掏出五百块递给老五,我跟在她身后走出酒吧,一阵冷风忽的扑来,我打个寒颤,八月天怎会这么冷咧?
她说,走,再去喝一杯。
我随着她来到下一家酒吧,我们不多话的坐下来便喝,就这样的连喝了三家,最后我依稀记得她握着手机说,老五,来找你的朋友带回去。
是的,我被小乖和小丁架回老五的店,我大声的问老五:
喂,你们酒吧真有三碗不过岗的规矩吗?
别怀疑,这就是我混酒吧的起点,没有先拉拉筋做点什么热身,也没弄个power point做做计划,反正一头便栽进去。我爱酒吗?严格说起来,NO,我爱的是那种气氛,每个人缷除武装,很任性的气氛。
现在呀,我仍怀念那段时光,因为现在不能任性,免得老婆从厨房里千里传音骂说,你又耳背啊。不能不武装,说不准什么时候出现一根戟、一柄枪,戳戳我的胳肢窝或脚底板。
不过偶而我把家当成酒吧,写稿到半夜弄杯酒,对着坐在电视前的老婆大人说,哈啰,要喝杯小酒、摸个小手、跳个小舞、上个小床吗?
当然,如果你们了解女人,都会得到以下的回答:
「酒鬼,一身酒臭,离我远点。」
人生,便是如此。这是我们需要酒吧的原因,多一点朦胧,多一点想象,多一点逃离现实的空间,多一点酒精,多一点友情,多一点女人骂我们的借口,然后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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