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
(2023-08-28 10:16:2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8-27
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6-10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前一篇:首义的山,晓南湖的水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