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过留抵退税永远不能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2023-05-27 14:42:23)某纳税人在2021年底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10万元,但没有在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现在想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无论是之前的还是之后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都不能享受?
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84 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 2020 年6 月 30
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 号】
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
告如下
一、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 2021
年 5 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 a 级或者 b 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五、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按照本公告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5 号 发布日期:2021-04-23】
十、纳税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
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
14 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14 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 2019 年 4 月1
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