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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未投入使用”

(2022-08-21 17:28:17)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我的问题:房屋、建筑物一旦投入使用,再停止使用就不能再计算折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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