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还算外商投资企业?
(2022-07-04 14:48: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便于各地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现就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低于25%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适用税制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税务登记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以上,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20年1月1日实施)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新设立企业不需25%
财税字【1994]20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7号宣布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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