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股转股所得税区别
(2021-09-20 16:37:59)某上市公司决议“10送10转10股”杨先生持股100股
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送)
贷:股本--杨先生200
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4〕089号 发布日期:1994-03-31
十一、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杨先生交个人所得税100X20%=20
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1998〕289号 发布日期:1998-05-15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杨先生对资本公积--股票溢价转增的100元不交个人所得税
某上市公司决议“10送10转10股”A有限公司持股100股
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送)
贷:股本--A有限公司200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10〕79号 发布日期:2010-02-22
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A有限公司应将100股票股利调增收入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如符合再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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