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生效前股东须做的九件事

2024-01-01 11:19:03
标签: 公司治理

202312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自制定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为便于理解,本文将修订后的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修订前的公司法简称“旧公司法”),自202471日起施行。对比新旧公司法,我们一个比较明显的感觉就是,新公司法提升了股东权利,同时也强化了股东责任。新公司法到底对股东带来哪些影响?股东又将如何应对?笔者将提出相应对策,仅供老板们参考。

一、减资和修改出资期限,避免股东资格被剥夺

新公司法明确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应自公司成立之日其五年内缴足。新规定自202471日开始实施,实施前超过规定的5年期限的,应逐步调整至本次修改的期限内。如果公司的出资期限超过五年而且注册资本显著偏高,建议公司先减资然后修改出资期限。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如果没有按时出资,董事会是有权利限制股东的股东权利甚至剥夺股东资格的。所以如果股东认缴资本过高,应当及时进行减资,并按时出资,避免股东资格被剥夺。

二、确认发起成立公司的股东是否如实出资

确认发起成立公司的股东是否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如实出资。比如应缴200万只出资了50万,出资到公司的200万房产实际只价值50万,那么公司成立时候的其他股东就要在差额部分承担责任。

三、排查公司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认缴出资未届满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所以股东为了避免遇到前述风险,建议在公司法生效前集中排查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积极管理前述法律风险。

四、要求法定代表人在出资证明书上签字

新公司法要求出资证明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你是一名没有在工商登记的实际股东(隐名股东),应当赶紧让法定代表人在出资证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确保股东资格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

五、排查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新公司法规定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因此,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两票,或者某个董事半票,则可能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风险。建议及时讨论修订新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六、新股东要排查股东名册是否及时变更

新公司法明确新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如果有新股东还不知道股东名册是否进行修改的,应抓紧去公司确认。

七、老股东转让出去的股权是否完成出资,否则老股东还要替新股东还债

新公司法规定转让认缴出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出资的,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除受让人不知情外,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即便股东转让股权时出资期限没到,但是如果以后的新股东没有按时出资,那么老股东还是有补充出资的责任。虽然说的是补充,但是如果新股东一分钱没有出资的话,老股东就要全部出资,所以老股东赶紧进行排查。

八、股东对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董监高享有监管权

旧公司法,股东对于间接持股的公司基本没有监管权。新公司法生效后,如果是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董监高违反忠诚勤勉义务损害公司权利,股东也可以直接起诉。因此,股东对于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董监高享有监管权。

九、公司治理单层架构来临,还有没有必要设立监事会

新公司法删除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明确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因此,一人公司或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监事也可以不要了。公司治理单层架构的时代已经来临。

如果您有股权设计、组织创新、合规管理与人力资源问题想要咨询,请关注“鹰士达咨询”留言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来电为您解答。

作者简介:唐菠(笔名唐璟怀),系鹰士达咨询创始人、首席咨询师,资深股权设计、股权激励与人力资源实战专家、组织效能提升专家,CMC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建设专家、创业导师、职业指导师,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多家企业集团管理顾问,多家机构特聘专家导师。主要研究公司治理(股权设计与股权激励)、战略组织与人力资源。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经济评论》《现代经济信息》《大市场》《房地产导刊》《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篇。

唐老师带领咨询团队成功为多个行业超过100家企业提供过管理咨询、战略落地辅导或培训服务,由其提供服务的企业,100%打破了管理的困境、90%以上取得了业绩的巨大突破,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在未来,唐老师将继续在管理咨询与企业落地辅导行业不断耕耘,不断探索,长期坚守“为有情怀的企业做管理赋能”的使命,深度践行“企业家的军师,客户的陪跑者”的定位,以专业的“咨询+培训+整体解决方案”驱动客户变革与成长,提升客户价值,与更多客户、伙伴实现合作共赢!立志驱动企业变革与成长,让中国企业更受尊重!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阅读(0) 收藏(0) 转载(0) 举报/Report
相关阅读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