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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上班的路上,从收音机里听到这样一则新闻,说佛罗里达州的州长,终于决定考虑给美国六十年代的的摇滚巨星Jim
Morrison (吉姆·莫里森)以大赦(Pardon)。
当时我就糊涂了,Jim Morrison这位美国人非常爱戴的摇滚巨星,在1971年就死在了法国,怎么现在还谈什么大赦? 来到办公室,上网一查,不得了,美国各大报纸及新闻网,都报道了这条新闻。
1969年,Jim Morrison在佛罗里达的一个演唱会上,先把汗衫脱了下来,又把自己的裤子拉了一点下来了(有争议,有人说拉了,有人说没看见),还作了些“下流”的动作。后被警方起诉,并被佛罗里达的法院定罪。
当时,Jim Morrison向高级法院提出了诉求(Appeal),不服判决,不管拉没啦,认为裸体和艺术是不可分割的。但高级法院还没有评判,他就死在了他法国巴黎的家,时年27 岁。死后,他被葬在巴黎,他的墓,立刻成为法国巴黎的一个旅游景点。
吉姆·莫里森,小时候是位神童,智商高达149。二十岁考入UCLA电影学院读研究生,是位年轻,才华横溢的诗人,作词家,后来又变成歌手。他写的诗,色彩黑暗。毕业后,他与好友组建了一个摇滚乐队,取名叫门户(Doors),据说是英国的大诗人,William
吉姆·莫里森的歌我听得不多,但刚到美国来时,看了一本他的传记,名叫“No One Here Gets Out Alive”,《无一生还》,讲的是他短暂的生平,及像他这样有天分,又叛逆的年轻人,根本就冲不出社会的黑暗。
吉姆·莫里森的生命结束了,但永不熄灭的,是他留给世界的那些披露人性的诗与歌。其实,他的一生,就是人性的披露。1996年,他的歌迷们,开始向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请愿,要求对吉姆·莫里森的定罪进行大赦。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佛罗里达的州长终于要考虑给吉姆·莫里森大赦,于是就有了这个轰动全国的新闻。
通常,人们会认为美国是个很开化的国家。其实,从性解放的六十年代,到今天的二十一世纪,美国社会,一直都是保守势力占上风。今天这个大赦的新闻,是美国保守势力一个小小的让步。
The End 歌词选段
爹 (Father)
怎么啦,儿子 (Yes, son)
我想杀了你 (I want to kill you)
(了解美国六十年代的社会及文化的话,就会知道这个爹是谁)
Light My Fire 歌词选段
快点宝贝点燃我 (Come on babe light my fire)
我想把黑夜也点着 (Try to set the night on f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