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达哥拉斯出生于萨摩岛,大约鼎盛于公元前523年。
毕达哥拉斯认为“万物皆数”,“数是万物的本质”,是“存在由之构成的原则”,而整个宇宙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的体系”。毕达哥拉斯学派企图用数来解释一切,不仅万物都包含数,而且认为万物就是数。最重要的数是1、2、3、4,而10则是理想的数;相应地,自然界由点(一元)、线(二元)、面(三元)和立体(四元)组成。他们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服从于一定的比例数,天体的运动受数学关系的支配,形成天体的和谐。
醉心于数学的毕达哥拉斯提出了我们以后将碰到的理念论或共相论。一个数学家在证明一个三角形的命题时,它所涉及的并不是任何正在谈论的画在某个地方的图形,而是只有他心目中才的东西。于是可知事物和可感事物的区别就产生了。只有可知事物才是真实、完美和永恒的;而可感事物只是表象,是有缺陷和暂时的。
通过灵魂观把宗教和哲学结合在一起,这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特点。毕达哥拉斯建立了一种宗教,主要的教义是灵魂的轮回和吃豆子的罪恶性。他说“灵魂是个不朽的东西,它可以转变为别种生物;其次,凡是存在的事物,都要在某种循环里再生,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新的,一切生来具有生命的东西都应该认为是亲属”。
在毕达哥拉斯那里,神学与数学二者之间是通过一种赞美沉思生活的道德观而被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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