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不大点的事情但凡被人们认准了非要论出个理来,就会发现世界上还有那么个词——斩不断,理还乱。
如同我们在《北京电视》周刊上看到的那篇文章中介绍的,一位律师驾车走高速路,因前方车祸被堵了40分钟,到收费站时交了高速路费觉着太冤,把这路段告上了法庭。在上海吃大闸蟹,捆蟹的大麻绳比栓驴的绳子都粗,再沾点水怎么也占三两重,那位较起真来要把绳子拆了秤,称完了再一个个栓上绳。比如有位乞丐上门要饭,女户主给了他1分钱,乞丐觉得受了侮辱,掏出100元钱扔给女户主要求对方道歉……等等。
其实理就是一种公约,假如有人根本就不参与这公约,假如这公约没有涉及生活中的某个角落,假如某个准公约纯粹是因一种习惯而生。坏啦。就像我们看到上述发生的事情,事情不大但想搞明白其中的道理却是难度不小。
高速路变成了慢速路,拿捆驴的绳子捆大闸蟹,要到1分钱觉得受了侮辱,这里面肯定能论出个道理,可值得论吗?我们的生活中类似的细节太多了,因为别人的车并线时稍挤了你一下,你就停下来揪着对方讲理,后面的车因此堵成长串,值吗?乘车时因为拥挤,男乘客碰了你一下,你就一定认准了人家对你耍流氓,对吗?
由此感到,理这个字能让人扬眉吐气,同样也能让人忍气吞声,关键是该不该去讲理。值得讲的时候,一定要弄个明明白白。不值得讲的时候,算了吧。
能重大理忽略小理的人,才真正算是个明白人。
张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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