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谈成长股投资
似乎以相对较高的估值买入高速成长的股票完全不被接受,然而,我在再次翻阅巴菲特致股东的信的时候,为我的理论找到了完美的支撑和基础,我愿意将这些语言,这些语言就像你们看到阿甘说投资了一家烂水果公司而忽略了去看阿甘手上那张纸上的LOGO一样,分享给大家。
巴菲特在1992年致股东的信中提到:或许你又会问,怎样判断一只股票是否具有“吸引力”呢?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多数的分析师们会认为价值投资和成长股投资是两种互相排斥的方法,而挑选具有吸引力的股票需要从这两种互相排斥的方法中做出选择。事实上有许多投资专家完全无视这两种投资方法的共同点......
上面这段话,似乎表明巴菲特先生对于市场上将成长股投资和价值投资作为互相排斥的两种投资方法并不同意。事实上,巴菲特先生用了更多的篇幅来讲述他自己的看法。
巴菲特继续写道:我们觉得这种观念似是而非(为此我个人必须承认,好几年前我也是采用这种方法),基本上我们认为这两种方法本为一体,在计算一家公司的价值时,成长本来就是价值的一部分。成长作为价值评估的一个变量,既有可能在高速成长的时候使得价值变得更大,也有可能由于负成长使得价值变得极小。
巴菲特继续说道:我们认为“价值投资”的说法本就是多余的。
巴菲特先生在投资的中期开始接受芒格对于成长股投资的影响,而芒格关于成长股的投资的理论当然来自费舍尔,因此巴菲特也常说自己是15%的费舍尔+85%的格雷厄姆。但是却值得一说的是,巴菲特投资可口可乐这个案例却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投资成长股却不是那么容易的,特别是巴菲特为了成长支付了还不低的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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