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文人山水画重要先驱宗炳:《畫山水序》原文及译文

标签:
崆峒畫山水序宗炳自然美山水精神文化 |
分类: 华夏美学 |
http://s11/middle/85c2ecb0xa99640296b4a&690
譯文
影响评价:宗炳《畫山水序》中鮮明地提出了“山水以形媚道”,“神本亡端,棲形感類、理入影跡”的美學觀點。他第一個提出了自然美是一種具有獨立的審美價值的客體。“萬趣融其神思”,“暢神而已”。他第一個探索自然美的本質具有哲理的意義。在他看來,由於自然美具有不一定是孔子所規範的與社會功利相聯繫的獨立的審美價值;那麼,一個人對自然美的追求,就是他個人的才能、風貌、素質、性格以及他的人生意義、人生價值的重要體現。自然美與人生緊密相聯的哲理關係,在其千古名著《畫山水序》中,第一次得到了真正的注意和重視。
在藝術方法上,宗炳發現了人與自然之間的空間關係,以及這種關係在繪畫中的表現,提出了“去之稍闊、則其見彌小”的透視原理。在此基礎上,他結合“以形媚道”思想,又提出了“理人影跡”“神超理得”的“妙寫”理論。宗炳認為:“且夫昆侖之大,瞳子之小,迫目以寸,則其形莫睹。迥以千里,則可圍於寸眸。誠由去之稍闊,則其見彌小。”物體與人眼之間由於距離不同,在視覺上的反映也不相同。宗炳根據空間關係的變化在視覺上的不同反映,得出了近大遠小的結論,並據此指出了表現山水面貌的藝術方法:“今張絹素以遠映,則昆、間之形,可圍於方寸之內。豎劃三寸,當千切之高。橫墨數尺,體百里之迥。”進而認為:“是以觀圖畫者,徒患類之不巧,不以制小而累其似。此自然之勢。”也就是說,山水畫的成敗,與畫面大小無關,關鍵在於能不能按照近大遠小的透視關係來組織畫面。宗炳把這種關係稱為“自然之勢”,也就是符合自然規律的法則。根據這個法則來表現山水,“則篙華之秀,玄北之靈,皆可得之於一圖矣。”
其次,宗炳還發現了表現方法對傳達山水靈秀神韻的作用,“以應目會心為理者,類之成巧,則目也同應,心也俱會。”如果“類之成巧”,按照近大遠小的透視原理來表現山水,那麼就能“應目”,取得良好的視覺效果。有了良好的視覺效果,就能“會心”,產生良好的心理反應。“應目”也罷,“會心”也好,都只是手段。藝術表現要更進一步,便要“應會感神,神超理得”。通過視覺和心理反應,產生精神感悟。透過畫面的合理組織,以求精神的超邁。因為“神本亡端,棲形感類”。精神是無端、無形的,它只能棲於形、感於類,通過物象讓人們感悟它的存在。宗炳強調精神的寄寓,認為“理入影跡,誠能妙寫,也誠盡矣”。只有在畫面上注入精神,在表現山水的筆墨中融入思想,才能達到“妙寫”的境界。而唯有達到如此高度,才能算是繪畫的極致。
綜上所述,宗炳的《畫山水序》在藝術本質、藝術表現、藝術欣賞等方面,都提出了獨到的見解。“道”的介入,使藝術家對於繪畫創作的認識,擺脫了漢魏以前的功利教化的觀念,進入了“體道”的境界,山水畫創作不再只是簡單地寫山水之形,而是寫山水之神以悟道。即便在今天看來,宗炳《畫山水序》中的諸多思想對山水畫的創作實踐仍然有著很強的指導性作用。我們相信藝術創作的本質沒有變,宗炳強調的“應於目”“會於心”才能“應會感神,神超理得”的創作方法論沒有變。而今天的一些藝術家們,不到真山實水中去體驗,拿著照片畫山水,能夠“應於目”,但難以“會於心”,又怎麼能夠“應會感神,神超理得”呢?另外,宗炳強調的“理入影跡,誠能妙寫,也誠盡矣”的精神之寄寓沒有變,如果藝術家不在畫面中注入精神,不在筆墨中融入思想,又怎能達到“妙寫”的境界?又怎能打動觀眾呢?而那些拿著照片畫山水的藝術家們,連“會於心”的過程都沒有,其作品又哪來精神和情感的注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