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为食品添加剂平反!

(2012-03-07 10:09:22)
标签: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

加工助剂

酸度调节剂

营养强化剂

健康

分类: 唱反调
   
                            为食品添加剂平反!
 
    引子——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刺激着国民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的痛恨和紧张情绪。有人这样说“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
 
    在这些事件中,消费者对“添加剂”这个词也充满了复杂的抵触情绪。同时,许多食品厂家“本品不含任何添加剂”等等的误导宣传,更加重了人民群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根据1962年FAO/WHO食品发电委员会(CAC)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制造、加工、调整、处理、包装、运输、保管中,为达到技术目的而添加的物质。食品添加剂作为辅助成份可直接或间接成为食品成份,但不能影响食品的特性,是不含污染物并不以改善食品营养为目的的物质。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下称《标准》)这样定义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剂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1)酸度调节剂(2)抗结剂(3)消泡剂(4)抗氧化剂(5)漂白剂(6)膨松剂(7)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8)着色剂(9)护色剂(10)乳化剂(11)酶制剂(12)增味剂(13)面粉处理剂(14)被摸剂(15)水分保持剂(16)营养强化剂(17)防腐剂(18)稳定剂和凝固剂(19)甜味剂(20)增稠剂(21)食品用香料(22)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23)其他。

    
《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f)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视频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为什么为食品添加剂平反#
 
    在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并不清晰,没有一个正式且有效的途径来传播正确的食品安全常识从而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
 
    与此同时,不少商家打着“本品不含任何添加剂”的旗号误导消费者;媒体对“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物”的概念混淆从而传播的错误信息充;甚至有些从事营养工作的朋友,也对添加剂抱有极强的反对情绪,一味的提倡纯天然、无加工、零添加的膳食。以上种种,我个人认为,都是不合理的、甚至是愚昧的。
 
    通过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我们不难看出,它们在加工食品中起到了增加风味、增强性状、延长保质期等重要作用,可谓不可或缺。而把黑心商人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法添加物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不必要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帽子盖在“食品添加剂”头上,我也切实要替食品添加剂说一句“伤不起”了。(http://www.ganchi.net/article.php?id=524
 
                                       感谢陆雅坤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