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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的“美学思想”
有这样一本书,它从少年人的角度洞悉人性的温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所见所感,细腻道出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幸福的向往。它的作者克莱儿·麦克福尔说:“这本书打动中国读者的在于它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依照她的意思,大致在三点:爱情、恐惧、死亡。这三点看着大而空泛,其中两点根据传统视角来看还略带贬义,但为何却引得纷至沓来的阅读?我想,其根本在于弥散在这本书里字里行间的暗黑与绚烂交织的美感。
首先,爱情。爱情在理性者看来是一种由荷尔蒙因子作用下两者之间相互吸引的一种解释。在我看来,爱情是美的印象。它是源于两者印象中的美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并非冷冰冰的荷尔蒙因子,它是有温度的。在生命传递的延绵中产生,当在恰当的时机心情均具备,存在于心的美的印象,便产生的这种印象美。在浩瀚的历史文化里,一切有关美的心灵感应,就是人的情的发生,这种生命现象的存在,就是爱情。简而言之,爱情是一种印象美,是生命现象的本真存在,正因如此,它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之中,而《摆渡人》这部作品正是通过真实还原迪伦和摆渡人之间细微发酵的爱情印象来换取大众的对爱情的回忆或者向往。值得注意的是在小说中,作者频频描写男女主人公相互之间对彼此的印象或是对彼此心中对的自己的揣测。无论是在第一次见面,还是在摆渡过程中,无论是喜悦还是追讨鬼魂的纠缠时,这种微妙印象的揣测都没有消失过。根据之前的理论来看,这正是爱情培育的土壤条件。其实不止他们,生活中的情侣在坠入爱河之前也必然有一段这样印象的猜疑阶段,这个阶段的情绪是十分微妙的,这个阶段也毋庸置疑更是美好的,我们常常用暧昧来形容。这种美就像狄德罗口中的美学思想一样:“凡是本身含有某种因素,能够在我的悟性中唤起'关系'这个概念的,叫做外在于我的美;凡是唤起这个概念的一切,我称之为关系到我的美。”《摆渡人》中的爱情正是这种美的概念的具体诠释。
其次,恐惧。提到恐惧,就会想到一些惊慌害怕,惶惶不安的心里情绪。的确,恐惧正是看似让人厌恶提不起丝毫美感的心里感受。但是他却是美的重要表象之一。根据弗罗伊德所言:"人之为人,首先是一个生物体。"而恐惧与身为生物体的我们有什么关联呢?恐惧是我们的生物本性,每个人都会害怕惊慌,这种本能是自然赋予,天然表象。开创了中国现代美学的王国维认为"艺术视为人生解脱的工具,要使人的主观精神从客观桎梏中解放出来"。因此,我们也应从固有的对恐惧的认知里解放出来,其作为自然赋予我们不应对其偏见,如同爱情一样也是一种人性美。它的美不在于它本身的印象美好或是营造一种乐观舒意的氛围,而在于它的真实,真切的反应了一种人性之光,不加杂任何的做作与掩饰,十分纯粹的展现了人性的各种脾性。这也是《摆渡人》为何能引得读者的青睐,作者直接将人面对死亡的恐惧害怕真切还原,而不是采用隐晦揣测暗示的手法。这种撕掉外皮直击内心的方式,剖露出故事人物的直接感受,使人能很快带入近那种氛围,并且在主人公与鬼魂对抗时,其实也展现出了生命在面对外在威胁时的反抗,这是来源于人性的本能,通过恐惧的渲染,展现出独特的美感。
再则,死亡。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来看,生老病死是自然法则,是世间万物演进的客观科学。这样的解释似乎显得过于僵硬,缺乏美感。其实,就死亡本身的美感而言, 他的独特在于他本身显示着超常的巨大的欲望和巨大的破坏性的力量, 给人以崇高的美感。而就它结合的《摆渡人》的故事情节而言, 他所营造的死亡场面都是异乎寻常的毁灭和死亡,尤其是对于"荒原"的描写。荒原的天空是红色的,如同被鲜血染红一般,天空下蠕动着灵魂。荒原并不平坦,她来源于主人翁的幻想,充满了山坡沟谷和泥潭,随处可见夺人灵魂的恶魔与鬼魂。死亡的气息弥散在整个死寂的荒原。这样的场面浩大而有力量,黑暗但却冲击力十足。在恐惧的同时黑人以震撼,这正是其独特的美得效果。斗争与毁灭,彷徨与恐惧,人性的异化和病态的灵魂,这些种种都还不能完全概括小说给我们的美得冲击,可见这种美感是十分有分量十分深刻的。当然这里应该的死亡与恐惧其实是有差别的,其根本差别在于"恐惧"源于人性,而"死亡"源于命运,两者在根本上是不可混淆的,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的交织以及他们所蕴涵的美感。只是不可以简单的等同看待。
"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与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这句话是《摆渡人》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话,其实这句话也变相解释了这部小说所蕴涵的美的思想,正如前面所说,这部小说将所有美学思想都倾注在了"爱情","恐惧",与"死亡"之上,并将美表达地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