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广州市部分区开始实行校内托管。几个月过去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有的学校不想学生托管,变相刁难家长,方式主要有老师挨个打电话劝不要托管、托管时间尴尬让家长们无所适从、向家长征集“校内托管”的民主投票有强烈的引导放弃托管倾向等等。
5月份校内托管刚开始的时候,家长普遍欢迎,学校却有抵触情绪,只是碍于政策不得不实行。当时就有人指出如何确保学校特别是老师的积极性、如何探索校内托管的长效机制是这项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现在看来不可谓言之不预,这两个问题依然没有很好地解决,校内托管的长效机制依然还待建设、形成。
我认为一味指责学校并没有什么道理,毕竟校内托管超出了学校的职责范围,属于社会公益的范畴,而每生收费从2元涨到4元也完全不足以解决问题,与学校和老师的付出均不成比例。这种情况下出现这样的消极抵触心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毕竟“4点半难题”又是个客观存在、必须要加以重视解决的社会问题,校内托管算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但对于学校和老师而言毕竟是属于额外任务,在当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纯粹的道德面命已然既不合理也不会有什么效果。
或许可以考虑适当加大第三方培训机构的权重、减轻学校的负担。以天河区为例,天河的托管服务包括本校教师负责管理的以看护为内容、免费的“基本托管服务”,以及引入第三方机构进校开展惠民收费的阅读、游戏、科技、体艺等兴趣小组活动的“个性发展服务”(时间可弹性延迟至7点)。我认为第三方机构的权重可以适当加大一点,将校内托管的主要工作交由他们去做,“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学生也可以因材施教,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学校和老师也不至于有那么重的负担。如果不交给第三方机构、全部由学校老师来看管,不仅工作负担加重,而且责任重大,自然想方设法“刁难”以期参与校内托管的学生越少越好。
总之,校内托管刚刚开始,一切都还在磨合之中。问题要解决,但过程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学校和老师的利益。
2018年8月2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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