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都报道,日前来自经济、法律、媒体等行业的专家学者举办研讨会,以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为案例探讨了广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一汽巴士公司的事我其实早有耳闻,前年11月甚至还到法院旁听过他们的一起诉讼,后来又陆续在不同场合了解到一些情况,总体的感觉是一团乱麻,奇葩事成堆。
2004年,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市交委下属的广州市第一公共汽车公司以增资扩股形式实施转制,国有股东为广州市交委,以资产评估作价1.5亿元注资,另一家民营股东以现金注资,各占50%的股份,将原国有的一汽公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问题出在离退休职工的安置问题上。根据改制方案,原一汽公司改制前离退休职工3305人(全民所有制身份)应整体移交社会化管理,为此在改制的时候特预留净资产7861万元作为离退休职工移交社会化管理的专项安置费用。但这些离退休职工一直不愿意离开单位进行社会化管理,通过上访等多种方式表达诉求。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继续由改制后的一汽巴士公司支付他们的各种费用。如此一来民营股东的利益受到影响,2005年底开始就对改制时未有约定的职工住房补贴等费用一直在新公司列支多次提出异议。2010年底一汽巴士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决定给予民营股东74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但2013年3月广州市审计局对一汽巴士公司开展公交成本和亏损情况专项审计时认为一汽巴士公司对民营股东补偿额度过大,民营股东应退回一汽巴士公司约6637.94万元。矛盾就此产生。
其间还掺杂着为了向银行贷款进行LPG改造而导致的“虚增利润”事项,使各种利益纠葛错综复杂,以致短短几年间发生了七起诉讼:最先是交委(国有股东)诉一汽巴士股东会议所作决议无效,后又有一汽诉交委、民营股东诉交委、民营股东诉一汽巴士公司等,最离奇的是一汽巴士公司诉交委派来的公司总经理返还公章证照,最新的诉讼则是今年5月8日下午民营股东诉交委的信息公开案。中间还有各种奇葩事,比如交委企图让下属企业通过“众筹”的方式凑钱给民营股东让其还钱给一汽巴士公司、再由一汽巴士公司将这些钱返还给那些下属企业结果又过不了审计这一关,以及交委以前的主事领导以“老年痴呆症”为由一概一问三不知……
通观整个事件,可以概括为权利模糊、权力任性、规则阙如,这一点那天的研讨会上专家们已经作了相当透彻的探讨分析。很显然在改制之初,不管是广州市交委还是原来的一汽公司都没有就安置问题事先跟那些离退休职工协商、达成一致,以致埋下了后面一系列矛盾的伏笔。后来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权力的任性更是无处不在,只要问题能够(暂时)缓解,似乎一切手段都可以用上,根本没有什么法治规则意识,以致矛盾、问题的解决过程同时却成了制造新的矛盾问题的过程。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发展方向。2015年9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开启了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发展方向的新一轮国企改革。2016年1月16日召开的中共广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上,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提出2016年广州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根据广州的实际,来规范有序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年2月28日,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强调要灵活运用企业上市、中外合资、债转股、交叉持股等方式,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但从一汽巴士公司的案例来看,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实践中恐怕会遇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很多跟政府的职能不清、定位不明直接相关,因为政府职能不清定位不明,导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十分模糊混乱,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常常得不到保障,这可能是今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亟待重视解决的问题。
2017年5月11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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