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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的结果导向能否如愿?

(2016-12-27 09:55:10)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城镇水务发展国际研讨会上,广州市水务局官员透露,未来广州的治水模式将由原来的购买工程转为购买服务。以前广州的治水模式采取的是和其它城市一样购买工程的方式,但是实践证明效果不是特别好。未来广州将由购买工程的模式转为购买服务的模式,首先向社会招投标,中标的单位根据要求对水质进行治理,政府既对过程进行考核,也对结果进行考核,具体做法是每个月都会对治理公司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情况支付一定的费用。年底再对结果考核,只有达到了考核的要求才会给钱,根据效果支付相应费用。

       按我的理解,与其说购买服务,不如说购买的是结果。以前购买工程,可以说是一种过程导向,现在转为购买服务,可以说是一种结果导向。而结果导向恰恰是管理学的重要原则,管理者先要认清想达成的结果,然后让激励机制和结果紧密联系。经营管理和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力、态度均要符合结果的要求,否则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广州治水从过程导向到结果导向,应该算是治理理念和手段上的进步。

       这样的结果导向能否如愿呢?这恐怕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广州治水之难,全市人民都有目共睹,城中舆论也掀起过一波又一波的热议,甚至还总结出一个广州式治水的模式:投了很多的钱,管了几天的时间;喧嚣过去,又恢复了往日的容颜。当然现在的情况没有这么悲观了,根据环保部门2016年第一、二季度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广州35条黑臭河涌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显见努力还是有成效的。尤其是广州也在推行、引起过争议的河长制前两天由中办国办发文全国推行,可见治水的确是难,而广州所采取的办法也还算先进。

       问题只在于,政府花了这么多人力物力尚且效果不佳,那些水治理公司凭什么就能取得满意的结果呢?这是我的一大疑虑,毕竟不论是社会动员能力还是手上掌握的资源,政府都是那些水治理公司无法相提并论的。何况有识之士早有断言,水的问题出在岸上——岸上岂是那些水治理公司鞭长能及的么?类似这种不可归责于服务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效果不佳,责任又该如何判定呢?会不会引来一些司法纠纷?我认为这些都是必须要事先考虑到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政府固然可以追求结果导向,市民也是需要结果导向的,他们并不过多地去理会政府采取什么方式,只要水质变好就行了。如果结果不如预期,政府可以轻易地换下一家,可是对市民来说,不管换的是哪一家、换了多少家,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他们依然要忍受黑涌臭水。所以,政府在追求结果导向的同时,必须要意识到市民的满意度才是真正的终极结果导向。

       治水的确难,政府付出的努力、采取的种种措施也都值得称道。惟愿官民协同,一起发力,共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20161215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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