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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高企,广州“非遗”该靠什么传承?

(2016-11-24 09:32:16)

          

       前天广州市越秀区有关负责人做客《作风建设在路上》电视节目时,来自状元坊尚存最后一间戏服厂的负责人董惠兰现场连线求助:由于铺租节节上升,已近无力维持,或将关闭这间最后的戏服厂。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允许一间老字号关门;针对状元坊戏服厂的困局,将采取个案申请的方式,研究扶持办法。

       这个表态令人振奋,给人很大希望。据了解,状元坊戏服厂的负责人是广州戏服制作技艺传承人,属于非遗项目。既然是非遗项目,就应该依法进行保护传承。国家专门制定有《非遗法》,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其中的第一条措施就是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但是在寸土寸金的广州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谈何容易!尽管国家一直在鼓励各地政府建设非遗场馆、传习所,但广州至今都没有集中展示的场所,传承人的传习、展示都存在很多困难,很多传承人都蜗居在城中村,经常面临拆迁。可以说,传承人的展示、传习、生产场所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广州非遗传播传承的主要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有其必然性,城市本就拥挤,土地财政依然方兴未艾,要腾出地来建非遗传承场所殊为不易。所以尽管广州前年制订颁布了《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去年又出台了《广州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岭南文化工作方案》,其中都有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支持各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建设”的字眼,但要真正落地,还是要领导重视才行,就像这次越秀区负责人这样。

       办法其实也不是没有,比如广州这些年大兴土木建设了一些大型文化设施,有的还正在建设中,文化空间大了不少,通过置换等方式可不可以给非遗提供一些场地呢?再就是广州正在搞微改造,好多地方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部修建了很多创意园区,充满艺术气息,里面可否开辟一些非遗传承、展示场馆?创意园区大量都是外来的年轻人,通过这样的非遗场馆让他们熟悉广州传统文化,产生对广州的认同感甚至归属感,是一件相当有意义的事。此外,城市化浪潮下,很多广州传统文化,包括节庆风俗、手工技艺、传统民俗等等都面临失传的危险,完全可以通过这样的创意园区收集、展示当地的风俗文化,一方面保存传统,另一方面也可以文化为纽带弥合本地外地,共同营建新型的现代社区,实在是一件一举数得的好事。

 

                            20161124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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