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广州市越秀区有关负责人做客《作风建设在路上》电视节目时,来自状元坊尚存最后一间戏服厂的负责人董惠兰现场连线求助:由于铺租节节上升,已近无力维持,或将关闭这间最后的戏服厂。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允许一间老字号关门;针对状元坊戏服厂的困局,将采取个案申请的方式,研究扶持办法。
这个表态令人振奋,给人很大希望。据了解,状元坊戏服厂的负责人是广州戏服制作技艺传承人,属于非遗项目。既然是非遗项目,就应该依法进行保护传承。国家专门制定有《非遗法》,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其中的第一条措施就是“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但是在寸土寸金的广州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谈何容易!尽管国家一直在鼓励各地政府建设非遗场馆、传习所,但广州至今都没有集中展示的场所,传承人的传习、展示都存在很多困难,很多传承人都蜗居在城中村,经常面临拆迁。可以说,传承人的展示、传习、生产场所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广州非遗传播传承的主要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有其必然性,城市本就拥挤,土地财政依然方兴未艾,要腾出地来建非遗传承场所殊为不易。所以尽管广州前年制订颁布了《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去年又出台了《广州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岭南文化工作方案》,其中都有“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支持各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场馆建设”的字眼,但要真正落地,还是要领导重视才行,就像这次越秀区负责人这样。
办法其实也不是没有,比如广州这些年大兴土木建设了一些大型文化设施,有的还正在建设中,文化空间大了不少,通过置换等方式可不可以给非遗提供一些场地呢?再就是广州正在搞微改造,好多地方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部修建了很多创意园区,充满艺术气息,里面可否开辟一些非遗传承、展示场馆?创意园区大量都是外来的年轻人,通过这样的非遗场馆让他们熟悉广州传统文化,产生对广州的认同感甚至归属感,是一件相当有意义的事。此外,城市化浪潮下,很多广州传统文化,包括节庆风俗、手工技艺、传统民俗等等都面临失传的危险,完全可以通过这样的创意园区收集、展示当地的风俗文化,一方面保存传统,另一方面也可以文化为纽带弥合本地外地,共同营建新型的现代社区,实在是一件一举数得的好事。
2016年11月24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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