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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绝不可私占

(2016-11-03 09:30:48)

  

     这几天广州著名小区珠江帝景再成新闻,它将珠江边的休闲道变成自己的私家花园,在阅江西路的珠江边架设了两道铁闸门,近 300 米的江边休闲道被圈占,旁边还设有门岗,有保安值守,想去江边休闲的市民来到这里只能望而却步。

       这真是一件相当奇特的事儿,城里土地寸土寸金,房价也涨得让人心惊,而一个楼盘居然可以将这么大、这么长的一片地儿圈为己有,而且还是珠江边那样绿树如茵、干净整洁的幽静所在,想想都令人向往啊,住在里面的人真有福了。

       问题是这块地不属于他们所有啊!按照海珠区规划局的说法,他们圈占的江边道路根本就是公共区域。既然如此,就应该收回,海珠区水政执法监察大队也要求珠江帝景物管在1031日之前自行拆除。但111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今日关注记者在现场见到并没有采取拆除措施,现场仍然是围蔽起来的,我自岿然不动

       怎么办呢?海珠区水政执法监察大队表示下一步将进行立案,下发处罚通知等等,“但每一道程序,对方都会有一个申诉期,如果整个程序走完,到真正能执行强拆,可能需时一年左右。”我注意到有网友评论说:“为什么要一年,老百姓强拆不就是一分钟吗?难道这个待遇都不一样?”“如果是普通民宅的话一天就给你强拆了!”说实话我认为依法行政完全应该,走完所有程序过一年拆除也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只在于过一年恐怕都拆除不了!但愿我是过于悲观了。

       这次执法也很奇怪。首先执法主体居然是海珠区水政执法监察大队,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事由是珠江帝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侵占河涌堤防、护岸,按照有关执法人员的说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涌管理范围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其它设施的建设,他们可能对《水法》了解得不是很透彻,他就感到给我蓝线范围图和红线,这些都是我的,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能是认识上的问题。圈占了这么大一块地,居然只是违反了《水法》?其他那些规划法、国土法什么的都不沾边儿?!

       更奇怪的是执法对象居然是珠江帝景的物管!我感觉这简直是在开玩笑,物管能管个什么事啊,背后肯定是开发商啊!不去找开发商,却找物管,我不知这样执法依据的是什么?这样真能执得了法吗?

       将这么大一片江边胜景圈为私有,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而且这个楼盘知名度甚高,众目睽睽之下,还是来点实实在在的动作吧。

 

                                           2016113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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