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对一系列报告进行了表决,其中《广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反对票居然过百,印象中多年少见,会场也发出一阵惊叹。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相当一部分代表对这份报告不满意,再就是很多代表开始严肃认真地履行作为人大代表的职责,正如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宝怀所说,“人大有职责把政府的钱袋子看得紧一点,现行的审查机制跟代表日益增长的责任感存在很大差距。”
综观代表的发言记录,代表对这份报告的意见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没有做到民生优先,正如一个代表所说,“政府应该把更多的财力放到民生实事上,要积极关注并解决群众出行难、旅游景点停车难、空气质量、河涌治理、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并尽快把外来工人口租房、子女入学等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民生投入不足其实是一个多年的老问题,这跟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密切相关。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很大一部分靠政府投资拉动,所以各地政府都非常热衷于投资大项目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甚至出现了“为投资而投资”的现象,一些动辄十几亿的工程项目,没过几年就拆掉重建。因为投资这些项目能够带动GDP,而民生投入基本上没什么回报,自然就不会有民生投入的热情了,很多地方政府宁可花几十上百亿的钱搞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但在民生投入上却精打细算。这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现象。
再就是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问题,这也是代表们普遍关注的问题,正如有代表说的,“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开展对预算执行绩效的监督是不够的,财政监督应该放在事前。”财政资金的绩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行率低,大量出现项目的支出效率不理想、财政资金结余大,或者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也就是说花了钱但没什么用,花了白花,甚至有代表认为即便预算执行率高也不等于资金使用的绩效高。
财政预算的审查机制也一再为代表们诟病。以前审查政府财政预算都是在开会的时候将材料发给代表,这受到了广泛的质疑。最近一两年广州改进了做法,搞了个预审查,就是人代会之前先请一些代表对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进行先期审查,发现问题提前告知。再就是对部门预算进行专项审查,选取一些部门的预算让不同的代表团组进行专项审查,以期审查得更为深入。应该说,这些措施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是有代表认为可以进一步加以改进,正如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所说,“要进一步深化对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督促政府提前送达计划、预算草案给代表,以便代表有更充裕的时间做好审议准备。对新开工建设的项目,督促政府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作出更清晰的说明。”李力的这句话应该是有的放矢,此次广州人代会选取了18个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交由代表审议,却遭到代表的吐槽:“你很多都已安排了资金,马上或已实质动工了,这个时候你来人大问我该不该上马,要人大审议什么呢?”我认为政府的财政预算草案不仅要提前交给代表,而且应该同时向全社会公布,让公众也有机会表达意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人大通过了才向社会公布。
这次广州人代会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增设了预算委员会,据说是全国首创——在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中首个以预算审查监督为唯一职能的专门委员会。联想到国家的新《预算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让人们对广州人大进一步看好政府的“钱袋子”产生了很多期待,代表们纷纷表示,“应该以新《预算法》为契机,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重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效能。”
的确,国家新修订的《预算法》对政府如何花钱作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比如第四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是否意味着再没有什么预算外收入了?果真如此的话,类似交通罚没款这样的政府财政收入就应该全部纳入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了。此外对于预算的调整也有相当详细的规定,比如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这就对公共财政的支出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其他还有很多,总之一句话,政府用钱没那么容易了,必须要经过人大的审议批准。相信新成立的广州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在这方面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守好纳税人的“钱袋子”。
《人民之声》201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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