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闻拆除红专厂!今年1月14日,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向红专厂地块委托管理方——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公司发函,要求其加快开展员村四横路128号地块(其中含红专厂地块)租户清理和土地移交工作;1月27日,鹰金钱企业集团公司向红专厂园区经营方——广州红专厂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发函,限期要求其在今年5月前将该地块交还。对此,孟浩等数名广东省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保留红专厂。
这真是一夜回到两年前,红专厂好不容易安宁了两年,现在又面临被拆除的命运,而且据说今年恐怕要来真的了。
力保红专厂的孟浩委员拿出了广州市2009年底和2010年初的《市长会议纪要》和《政府会议纪要》,里面明确提出“广州北岸文化码头(含红专厂板块)”要“按照使用时限10年、以亚运会开幕前投入使用为目标,尽快对广州北岸文化码头的建设思路和规划意见作进一步完善。”他因此质疑在仅仅使用6年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为何要“朝令夕改”,拆了红专厂?
但广州市政府恐怕也有依据。根据广州市2008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企业利用原址从事创意产业等第三产业后,因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或政府储备土地等原因需要征收企业土地时,企业应当自政府提出征收土地之日起,“无条件配合政府开展征收工作。”也就是说,现在要拆掉红专厂是有章可循的,并不违规。
这其实典型地反映出土地财政下的文化保育难题,或者说困境。土地财政在我们国家方兴未艾,兼且由于土地国有,可以说政府的卖地冲动无时无之。从财政收益的考量出发,文化创意产业当然不能跟房地产相提并论,何况是天河这样的商务商业旺地!所以红专厂这回能否保住,的确堪忧。
一方面是GDP主义、土地财政的大势所趋,一方面是社会公众的文化情怀和诉求,两者如何协调?其实我相信这样的文化情怀和文化诉求在政府领导那里也同样存在——特别是这一届的广州市政府。但职责所在,却也只能身不由己,除非我们不再依赖土地财政,或者土地私有,你在上面爱怎么玩怎么玩,但那些都是不可能的。我还是原来的观点:红专厂要全部保留不太现实,但如果全部拆除,也太不尊重历史和文化,实在是愧对广州这座文化名城和历代先贤列祖!折中的办法就是保留一些有代表性的历史遗迹,将其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文化象征好好修葺、好好传承,告诉后人我们曾经有过这一段历史、我们还不曾唯利是图、彻底迷失。
2015年2月9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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