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全省各级各部门陆续出台方案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据说这个整治行动将深入到镇一级,省里组成了6个专项检查组分头前往各地市和省直部门展开走访和抽查。
一直以来我都有个观点,就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什么的其实也属于以权谋私,只不过不像贪污腐败那样直接装入自己的腰包,而是为自己的政绩涂脂抹粉,目的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升迁——这不是以权谋私是什么?所以这次省里花这么大力气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我举双手拥护。
整治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判别形象工程。相比于以往相对模糊的描述,此次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了比较清晰的“五条标准”,涵盖民意、程序、效能、超标、弄虚作假等等。但是我很担心如此一来,很多真正的形象工程就不被当做形象工程了,因为以往我们经常干这样的事,用一套繁复的什么指标体系、测评标准之类,结果简单的事反而搞复杂了,有时候甚至指鹿为马、南辕北辙,与客观事实大相径庭。
什么是形象工程?很简单,就是高大上,却华而不实——没什么实际用处。当然这里的实际用处是针对公众而言,对主事者当然有很大用处的,否则干嘛要叫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呢?正因为形象工程如同瘌痢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所以省里一说要整治,立刻就有网友罗列了一大堆广州的形象工程,估计都不需要怎么细想。其他地方想必也都差不多。
如何整治?我认为要分三种情况:已经建成的、正在建设的、准备开工的。已经建成的的确如有人说的不能简单拆掉,因为花了那么多钱、搞了这么大一个物事,拆除又是一番折腾、花钱,最好是引导它转为“民用”,看能不能让公众从中获得一些好处,比如降低票价,或干脆开放给公众,等等。正在建设的能停工就停工,不能停工的看能否降低规模或改变用途,总之,使之从为领导服务的形象工程转化成为公众服务的大众工程,出发点不同了具体实践肯定也会跟着发生转变。至于那些准备开工的,当然是毫不犹豫叫停了,否则整治什么的就是空谈了。
那“五条标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前面两条:民意、程序,其他那些都是空的、虚的,根本招架不了官员的巧舌如簧。依据前面两条标准,就必须要追究所有这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怎么出台的?出台的时候有没有听取民意?又是依照什么样的程序听取的民意?只有将这些搞清楚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什么的才不至于是一句空话,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反思、制度建设也才能次第展开。否则的话,就又会将一切归咎于思想认识不足、群众观念淡薄之类的废话,整治云云也落得个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闹剧——说不定整治形象工程本身也沦落成别一种形象工程。
2014年7月21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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