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东省人大今年将研究制定《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探索建立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评议机制。有关人士透露广东省部分市、县、乡镇对开展这项工作已经进行了探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就此项工作正在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范群众评议代表的对象、内容、方式方法、程序以及评议结果的反馈使用和整改的措施,扩大试点,逐步推进。
让群众——准确地说,应该是选民——来评议代表,从道理上来说是完全应该的,原因很简单:代表是群众选出来的,他干得怎么样、称不称职、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等等,就应该让群众来评一评、
议一议。群众有这个权利,也有这个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人大的这一举措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也是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一次有益尝试。
但这类事情,怕就怕最后流于形式,高开低走,前面轰轰烈烈漂漂亮亮,到后来落个悄无声息、不了了之。事实上我们的很多活动,最终都免不了这个结局。原因不去探究,我们现在只想问:这次如何才能避免“相同的结局”?如何才能将公众对代表的评议落到实处?
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首要的是公众要有参与的热情。试想,如果没人来评议,公众“睬你都傻”,费事理你,那这个活动一定开展不起来。之所以将公众的参与当做首务,是因为在现实中,人大代表在公众心目中到底占多大的份量、公众遇到事情到底有多少人第一时间想到求助自己选出的代表等等这些,让人难言乐观。去年有一群大学生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结果表明,有七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连一位人大代表都不知道,只有两成五以上的人选过人大代表,遇到困难不会想到人大代表的占97%——想一想,公众与人大代表如此隔膜,又怎么可能有兴趣去评议人大代表呢?如果公众连参与的兴趣都没有,“探索建立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评议机制”什么的又如何能落到实处?
此外,评议了又能怎么样呢?估计这是很多人的反应。毋庸讳言,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现在的选举还难称真正的选举,很多情况下选民对候选人连听都没听过,他还不是照样当上代表?连选举都尚且如此,还能指望评议能够起个什么作用呢?
我认为探索人大工作的改革,尤其是作一些制度的创新,出发点是好的,很值得发扬光大。但这些工作一定要落到实处,真正让人心服信服,否则流于形式,甚至热闹一阵最后难以为继、落寞收场,会慢慢销蚀掉公众对这类事的信心。要落到实处其实也非常简单,那就是真正落实《宪法》赋予人大的作用和地位,真正像《选举法》规定的那样选举代表,让公众真正选出自己的代表、让代表真正代表自己的选民,只有这样,才能使代表与公众之间不会像现在这样隔膜,公众才会踊跃参与包括评议代表这样的公共事务。
一句话:选票才是最好的评议!
2014年5月9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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