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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涌清洁尚且如此,现代治理从何谈起?

(2014-03-28 15:25:16)

   

      日前有媒体曝光了白云区47条河涌因为保洁合同到期,河涌清洁公司停止清洁导致近三个月以来无人清理,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的问题。报道引起白云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立即召开整改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前天白云区城管局组织力量,对区内所有河涌进行为期5天的重点整理,清洁涌面垃圾,“保洁力量将从路面的环卫工人抽调,已经有充足保洁人员投入这次保洁行动。”

      我的第一反应是那些基层“保洁力量”又要叫苦连天了——自己的工作已经够辛苦,还要被“抽调”去做这额外的事!我特地打电话给一位相熟的白云区某街道城管干部核实,果然如此,一开口就大倒苦水,按他的说法,“这两天正在搞这个事。”

      从媒体报道来看,出现这个局面最根本的原因是原来的保洁合同到期了,但新的招投标没有衔接上,以致出现了一个空档期,导致河涌无人清理。这让人感到很奇怪,也很荒谬:这些官老爷们都去忙什么大事去了,将这么一件小事儿给忘了?喜欢足球的人都知道球员的续约什么的往往提前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就开始了,我们倒好,这么多河涌的清洁合同到期了居然后续的还没有着落,他们到底是干什么吃的?!

      当然白云区也不是没有作为,合同到期后已“计划”采取多项临时措施,“但由于常态管理队伍未能按期到位,在调整分工和交接过程中出现临时保障力量不足,导致出现市民反映的河涌脏乱情况。”这不禁让人想起是不是白云区前段时间的官场地震导致了这些混乱?果真如此的话也还是说明我们人治的成份多,法治的成分少,不是体制机制、规章程序在发挥作用,还是人在发挥作用。

      这次媒体曝光以后白云区的应对也是如此,针对媒体曝光的47条河涌,区城管局急手急脚组织临时队伍进行应急整治,“预计在3月底完成”,也就是说要在5天内完成这么多河涌的清洁!你从哪里找的这么多人?这是不是他们的工作职责范围?如果是,他们以前干什么去了?如果不是,他们凭什么要干这些不属于他们职责范围的工作?又是如何跟他们达成的协议?这些显然不在我们的官员考虑之列,他们只懂得一声令下,下面的人就必须乖乖地去执行——这其中哪有半点法治的影子?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专家的解读,就是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法治化,不再是简单命令式、行政化的管理,只有如此才可称得上治理的现代化。但从白云区的河涌清洁乱象来看,我们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4年3月28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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