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城管与小贩冲突的消息不断,先是广州客村附近城管掐女小贩的脖子,然后是车陂街城管被小贩砍了七刀。外地的也有,云南昭通城管据说将一个盲乞扔到了水里,而湖北英山城管被人用锄头砸死的视频则令人心惊胆战……其实城管与小贩的冲突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次集中出现只不过是将一个沉寂了一段时间的话题再次挑起而已。
我认为归根结底,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对立源于两个差别:城乡差别、地区发展差别。如果这两个差别不消除,那么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就不会消除,而会一直持续下去。
在城管与小贩的关系格局中,城管早已被置于道义的对立面,几近成为邪恶的代名词,以致有从业人员羞于承认自己的职业,甚至子女在学校都备受歧视。有一次我向一个朋友介绍我供职单位的部门,当说到“城管所”(城市管理研究所)的时候,对方居然相当暧昧地笑出声来,可以想见城管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车陂城管被砍,路人均漠然视之,无一人援手,以致广州城管的一位领导痛心地说出“最心痛的不是被砍,而是大家的不理解”,而这句话也立即在网上遭来一片冷嘲热讽。与之相反,小贩则被定义为弱势群体,受迫害、孤苦无援,令人怜悯。两相反衬,粗暴的更粗暴,弱小的更弱小。
其实,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城管会怎么样?有段时间中大对面的马路人行道真的被占道小贩逼得水泄不通、行进艰难,说实话我那时是很盼望城管来的。至于高声喧哗油烟满天垃圾遍地,就更不一而足、时时见诸报端了。
也许有人说,你可以执法,但不一定非要那样粗声夹恶、凶横粗暴啊!对,我也完全赞同这样的说法,我的一位朋友提到交警的时候也有相当类似的说法。前两年网上曾流出一本城管的执法指南,里面那些对“当事对象”的阴招、暗招、损招真的令人恶心、厌恶。我不知广州城管有没有依据这本指南,也不知他们现在依据的又是什么样的规章,但从日前客村城管与女小贩的冲突来看,至少一开始城管真的是没怎么动粗的。
就这样“文明”执法难道不行吗?据说城管有一条原则叫“管物不管人”,可是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小贩可以轻易地让城管将他的物拿走,接下来的肢体接触甚至冲突势必难免——何况我们一向公私不分,执行公务与吵架骂街无异,从没有规章、程式的概念,最终的结果就是一片混乱,按照我的说法,就是“沉沦的人彼此伤害”。
为了解决这个困境,人们也不是没有想办法。记得几年前广州曾经打算划出一些地专门给小贩摆摊,好像在荔湾还实现过,后来都不了了之,显见这条路走不通。也有很多人建议像香港那样让小贩挂牌经营,但你想想香港才多大、人才多少啊,几乎所有人都可以挂上号实行透明管理。可是我们这里呢?一出门真的就是不断汹涌流动的“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怎么可能挂牌经营、实行一对一的透明管理?
所以我说,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典型产物,集中反映了我们这个社会现阶段的一切特质:城乡之间差别巨大、区域发展极不平衡、社会化水平低下、政府法治严重欠缺,等等。只要这些不消除,就会有小贩;只要有小贩,就会有城管;只要有城管,两者之间的冲突就必然存在。我们所能期盼的只是他们之间的冲突不要挑战、突破我们的道德心理底线,比如不要死人、不要打骂老人、不要将年轻妈妈的双手背缚好让她可以抱一抱惊恐大哭的幼小女儿,等等。除此之外,今时今日我真的不知道我们还可以希求什么。
《南方》杂志2013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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