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开的中共广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理想城市,引人关注。我认为将人民满意当作施政的总目标,较之从前许诺未来幸福的虚无缥缈的宏伟蓝图无疑是进步的;至于什么才是人民满意的理想城市,我相信见仁见智,一千个人有一千种说法。我以为最重要的不是去讨论什么才是人民满意的理想城市,而是人民通过什么渠道去表达他们满意不满意?如果人民不满意,那又如何?
人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网络。不错,借助于网络新媒体,民意获得前所未有的表达便利,以致有官员说现在是人人面前一支麦、一张台,任何一件事都有可能聚集汹汹民意而成为影响巨大的公共事件。
但是,即便网络民意汹汹,却甚少能够进入体制内。面对日益频发的公共事件,体制性的民意通道的缺失显得日益明显、突兀。近期网上在评选广州“烂尾”公共话题,短短时间已经有了近二十条,典型的比如神秘的39号文、黑漆路疑云、垃圾特许专营权、LPG等等。话题的公共性源于公众的民意聚焦,而其“烂尾”显然是因为没有得到政府及时有效的回应;之所以没有得到政府及时有效的回应,就在于民意缺乏制度性的刚性支撑。
其实,现有的体制框架并不缺乏民意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比如人大政协。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达民意,但毋庸讳言,整体而言离公众的愿望和需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不久前在惠州召开的第三届中国网络问政研讨会披露,惠州准备在网民中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这不禁让我们热切期盼网络民意与体制性民意的接轨、体制性民意机构尽快名符其实。而从另一个角度,这样的期盼恰恰反衬出我们的体制性民意渠道的缺失、缺陷。
现在,广州以人民满意作为总体目标,方向正确,但绝不可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建设,让人民有制度性的民意渠道来表达他们的满意不满意,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网上或市井徒费口舌。
2012年9月28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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