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为避免人大任命“一府两院”干部走过场,中山市人大从本届开始将到纪委、信访等部门了解提请任命人的被投诉情况,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题报告,让人大常委会在表决前掌握全面信息。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投诉,且经调查属实,相关人事提请或被“打回去”。
这真是一件很好的事!
我们老说民主民主,民主就是人民作主;人民怎么作主呢?人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最终都必须要通过民意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来体现、落实这些意愿,这样的民意机构在我们国家就是人大。《宪法》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为什么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很简单,因为人大代表的是人民的意愿,人民为大,所以人民作主。那么,人民在哪些事上作主呢?其实也不多,一是用钱,一是用人。用钱就是审议预算,用人就是任免官员。
其实,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早就有,而且已经实践了很多年。但是毋庸讳言,很多时候真的就是走过场,就像中山一些人大常委委员抱怨的那样,“提请任命人员都不认识。”——这种情况何止中山,我相信全国都如此。这次中山的做法看来是来真的了,就像中山人大的有关领导说的,“人大任命不可以走过场,这样会对人大任免权的权威性不够尊重,人大的任免权得不到有效发挥,把好这个关,是对人民群众负责。”
既然是来真的,那么有关细节就要进一步完善。比如,通过纪委(监察局)、信访局了解拟任命人员的情况,出发点很好,但是,仅仅通过这两个部门,是否就能足以了解呢?多少贪腐官员,犯事之前不要说没有投诉,评先什么的可是一次不落的啊!还有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会不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不会出于个人恩怨来个恶意投诉?反正成本低得只是一张邮票或几分钟电话费的事。
所以,如果真的要“对人民群众负责”,那么,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干脆交由人民来把关:将那些拟任命官员放在人民的“众目睽睽”之下审视,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只有通过了这样的审视才算数。而中山也正打算这么做:有关人员介绍说,中山将来或许会将提请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中山市人大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征求公众意见方面作进一步探索。但愿他们能够尽快探索出一条好的经验做法,然后广而告之、推而广之。
此外,中山这次不是创新的“创举”再次提醒我们:我们完全不缺好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我们唯一缺乏的是将这些好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落到实处。
2012年9月18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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