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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社会公德心的是谁?

(2012-04-05 1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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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日前,市民夏女士带3岁女儿想借用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厕所遭拒引发社会关注。孩子的难受痛苦我们可以想象,而夏女士的无力感、挫败感和屈辱感我们更感同身受:中国的父母自己受了委屈都是咬碎牙齿和血吞,但如果受委屈的是孩子,其苦痛则无以名状。如果夏女士此时此刻对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党派、任何制度等等产生任何愤懑怨怼、说任何脏话,我认为都是应该的、可以理解的。

      从道理上来说,法律服务大厅是纳税人的钱修建的,其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市民去上个厕所完全应该没问题——何况是个3岁的孩子!然而却遭到了粗暴冷酷的拒绝,毫无商量余地,你叫人情何以堪!你叫人如何去忠于这个热爱那个!

      你也别说这只是道理上说说。刚刚看到的新闻,美国打算借助谷歌的技术,将白宫全景式搬上网,方便大家在网上访问白宫。去年春天我访问过美国劳工部,虽然也要经过一点安检,但的确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去的,我就看到一个刚放学还背着书包的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跟着妈妈进来了。

      只有在我们这里好多东西才只是停留在道理上,而没有落实。不仅没有落实,而且似乎越来越背道而驰了。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们在某机关大院旁上班,中午晚上还可以到大院的饭堂吃饭,慢慢地就越来越不行了,以致现在即便进去开会也要被传达室的人像犯人似地盘问审查半天,即便将会议通知的短信给他看都不行,还要打电话进去核实,那目光和语气真让人受伤——叫“屁民”真的是没错的。

      这次事件后广州司法局官微马上做出了回应,说如果个个都去上厕所,“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回应,而且还是上级的上级,还是应该肯定,这比那些“睬你都傻”的权力傲慢要好。“隐患”说引来网上一片冷嘲热讽,但嘲讽归嘲讽,我相信这还真就是他们的真心话,我们的官员的逻辑一向不就是这样的吗:让你进来上厕所,其他人都来怎么办?如果有坏人以上厕所的名义进来怎么办?如果社会闲杂人员以上厕所的名义进来洗脸洗澡休息叹空调睡大觉怎么办?等等。

      虽然是真心话,但还是架不住网上的民意汹汹,广州司法局官微删除了“隐患”微博,换了另外一条,而且说法完全不同,将事件上升到公德心的高度,并表示震惊,“严厉谴责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处理。”以后再出现这种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尽管如此短时间的180度转弯让人“震惊”并疑心其诚意,但不管怎么说,转弯了就好,并希望其价值观可以顺着这个方向稍稍固定一点。

      只是官微将“不顾社会公德心”的责任都落到了“具体人员”的头上,让人疑心“具体人员”是不是临时工的另外一个表述?我相信那位“具体人员”一定非常委屈:他难道不是在执行某项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难道不是号称3岁孩子上厕所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的上级机关制定?制定这些规章制度的上级机关难道不是在遵从体制的某种逻辑?所以,该反思、该“严厉谴责批评”的不是什么“具体人员”,而是他厕身其中的这个体制!

                                            

 

                                                                2012年4月5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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