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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系统模型解题 |
…… “爱”未必能决定婚姻和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8月23日
中新网杭州8月23日电 中国夫妻关系比以往更趋紧张,婚姻家庭的不稳定性日趋增加。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20周年庆典暨第九届学术年会上,浙江大学医学院教授姜乾金总结近30年来的研究成果,针对家庭婚姻和谐维护提出建议和对策。他认为,“婚姻家庭光有爱是不行的,并提出:婚姻家庭和谐=‘爱’+‘适应’。”
中国《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有264.8万对夫妻离婚,比上年增长了8.8%,拐卖后私奔、离婚后同居、两女争一夫或一女嫁三人的闹剧时常上演,当事人不怯场、不罢休,把当代人内心的焦躁难平展现得淋漓尽致。
浙江省的情况也值得关注:据该省《2009年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在2000年-2009年的十年中,每年结婚数在38.12-42.76万对,2009年为42.76万对。而离婚率从2000年的2.05对/万对逐年上升,到2009年为8.29对/万对,10年里增长了4倍,翻了二翻。婚姻家庭和谐俨然已经成为一大社会课题。
每个人都是多因素的“系统”
专家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活在各种压力因素,其包括:生活事件、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人格特征、压力反应等构成的“系统”之中。“系统”平衡,即是幸福;“系统”失衡,即是压力。个人与家庭相比,个人相对容易调整与适应。
婚姻家庭是“升级系统”。婚姻家庭是不同个人“系统”组合而成的“升级系统”。大系统中的各种压力因素更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夫妻之间或一家人之间,在情感反应、认知评价和人格特征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充满着“差异”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另外,婚姻家庭系统中充满的各种“差异”。而“系统”中各种因素又是互相影响的。
在这个“升级系统”中,生活事件、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人格特征和压力反应等压力因素之间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是否和谐,往往取决于多因素相互影响的结果。
案例一:文化和观念差异往往是潜伏着的重要影响因素。一位农村婆婆初次进城探望儿媳,媳妇很热心地陪其逛商店。婆婆在一个珠宝柜前相中一只百元假戒指。媳妇因经济不宽裕不想买,暗想农村人真低俗,但思量之后还是买下了送给婆婆。后来,因为各种类似的矛盾与差异逐渐堆积,婚姻出了问题。
“戒指事件”被传到网上,网友分成了两派,一派臭骂婆婆及男方家人死要面子又贪小,另一派则臭骂媳妇不懂人情又自恋。前者理由不言而喻,后者理由据说婆婆其实是为媳妇才买这个假戒指的,这理由引起极大争议。
在此例中,首先是观念的不同,导致认知、应对方式和情绪反应等的不同,后者又通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整个家庭问题的一团乱麻,而买戒指事件仅仅是表面现象而已。
婚姻和谐 =“爱”+“适应”
不过,“系统”因素之间的关系又是动态变化的。在婚姻不同阶段,如婚前、婚后、产后,各种压力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变化的。
案例二:婚姻是否和谐取决于动态变化的结果。在某对中年夫妻中,甲埋怨乙,“一回家就给一个灰脸孔”,不像当初那样有说有笑,认为乙已经变心了。但实际上,自从进入中年以后,双方的志趣有所变化,工作事件、人际来往、对日常生活的认识等方面的差异加大,导致平日里互相埋怨和不满。
如此一来,甲从不满产生了怀疑,不由自主地出现追踪乙的倾向。乙认为甲在监视自己,心中长期不快,对甲不知不觉中有所厌恶。故,冷脸相对,这只是系统因素恶性循环的一个表面结果。
“‘适应’是婚姻家庭和谐的关键。”姜乾金表示,动态变化的结果,决定婚姻关系是否和谐。但局外人通常会凭直觉认为,夫妻以往和谐,现在失和,一定是其中某一个人“变心”了。
为了推进婚姻家庭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实现婚姻家庭和谐,必须在家庭成员之间推行“接纳差异,快乐互动”的“适应”原则:“接纳差异”是“适应”的基础。而“快乐互动”则是“适应”的手段,通过这一过程,进入古话说的“君子和而不同”之境界,则可以逐渐缩小甚至消除各方面的“差异”取得一致,乃至达成持久接纳和平共处。
准确的说,如果没有“爱”确实没有婚姻,至少没有好姻缘。但没有“适应”则难以维系婚姻家庭的和谐。可见“适应”与“爱”并不矛盾。婚姻和谐=“爱”+“适应”。
“爱”未必能决定“适应”
案例三:“爱”不能决定一切。观众只注意到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美好爱情,却很少关注《红楼梦》剧情发展过程中宝黛之间在认知习惯、应对能力、压力反应方式、家庭背景和人格特征方面的巨大差异。观众们更不会去思考如果宝黛结婚,生活中如何适应这些差异,能否保持婚姻家庭和谐等问题。相反,宝黛之间各种差异越大,剧情就越跌宕起伏,观众就越过瘾。
专家解析,人们往往强调“爱”在婚姻中的至高无上作用,却忽略双方差异的“适应”问题。“适应”决定“爱”的方向,不“适应”决定婚姻走向,由“爱”转为“恨”。
反之,只有“爱”没有“适应”的后果将是,双方经历了由开始的不愉快到生气,到愤怒,到仇恨,到厌恶,再到冷淡的情感变化过程。如男女结婚后,双方亲友介入,各界各种关系人增多,原有的婚姻“系统”变成了婚姻、家庭、实业三位一体的“大系统”。由于对这个大系统中交织的各种事件、认知、应对策略、社会关系和人格差异不能“接纳差异,快乐互动”,双方进入恶性循环的恶果中。
姜乾金最后指出,一个婚姻从恋爱到后来家庭的“适应”有一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如果没有各方主动地去适应,通常需要几年到十几年。所以,为了促进婚姻“适应”,实现家庭和谐,各方成员都需要熟悉和掌握这一部分有关婚姻家庭适应的基本原理,并通过对各种家庭压力因素的主动调控来促进“和谐”。(完)
【作者: 沈兰】 (责任编辑:赵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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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8年前出版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分课题成果《解读婚姻》一书,该书基于压力系统模型,涉及“婚姻和谐=爱+适应”话题,当时有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新民网、中国网、中关村在线、中原网、西部网、杭州网、新彊天山网、中国军网、凤凰网1、2、网易、搜狐等众多媒体引载讨论,他们从十几万字文本中,浓缩出简单易懂的三个标题:每个人都是多因素的系统、婚姻和谐=爱+适应、爱未必能决定适应。
八年后,如投石入水,重归平静,没有见到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目标中的“示范”效应。但较之上十年,近十年的离婚率和伴随的婚姻家庭问题似更甚(例如杭州市2018年11个月结婚登记63810对,离婚登记22330对),至少证明一直以自然科学为重的科技部于2007年同意将“婚姻家庭问题”作为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研究课题是有先见性的(09年立项)。
系统思维的婚姻“秘诀”未产生理想的预期示范效应,原因之一或许是,理论上的系统多维思维较难攻克习惯上的线性因果思维——当年就曾有文化人朋友抗议,你将婚姻当成竞技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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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
“婚姻 = 爱 + 适应”这个“秘诀”,虽然在社会大众层面的“示范”效果不明显,但在特定人群中还是有市场的。比如博主长期成功应用于婚恋家庭心理门诊,比如某些长期挣扎于婚姻家庭问题之中的网友,以下就是当年的一位受益网友yqc :(篇幅较长,条理稍涩,但建议有婚恋家庭问题的网友读下去!)
《婚姻的根本》 发布时间:2007-03-20 发布人:yqc
本人是一个有短暂婚史的人,自己曾一度迷茫与彷徨…我在网上进行寻找,无意中发现了姜乾金教授的一个免费心理咨询网站。
我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2007年2月11日),看了姜教授在网络咨询回贴将近1000份,很受启发。随后进行了汇总并发帖到网上,标题是《请指教》,咨询者yqc。专家回帖给《请指教》予很高的评价,也指出应结合事例,建议再整。于是我在原帖上进行了再次的整理,写成此《婚姻的根本》一文,愿将此文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使我们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共同走向幸福!
《婚姻的根本》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大量“细胞”破灭对社会的稳定肯定不利。可是现实的婚姻状况中存在很多这样那样的婚姻问题。如:找对象难的感受,感觉自己的男友或女友存在这样那样的欠缺或不足;或者其他问题如:两人的地位差别,家庭的不和谐,某些问题无法沟通,等等系列的婚姻问题。再加上现在离婚率的不断持续上升,我们是否应该从中进行认真的总结呢?我认为应将婚姻中的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婚姻更加坚固,使我们的生活和谐稳定,幸福美满!
我愿意将这篇文章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祝愿能对你思考婚姻的方式和观点有所改善,本人愿与大家共同进步。(在这里对心理学专家姜乾金教授表示真诚的谢意,这篇文章的形成得源于姜教授对许多咨询者的无私解答,本人只是进行了总结与归纳,不足之处请见谅。)
姜教授看了我的总结后曾评价到:如果世界上许多婚姻出现问题或危机的夫妻,能够也浏览一下这些文字,相信可以使不少夫妻进入或重新进入幸福;使不少离婚后的当事人心态平衡;使不少因婚姻问题导致的不幸杀人伤人事件不会发生。可惜我们的人类社会本来就是具有巨大惰性的复杂系统,需要这些文字的人也许永远也看不到这些文字。
随着社会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不断转变,周围大量新生事物和现象的涌现(网恋、一夜情、“闪婚”等),不但是对现代人身心的诱惑,更是对婚姻的考验。然而不少夫妇由于缺乏坚实的感情基础,对婚姻的“经营”意识和驾驭能力比较羸弱,当婚姻出现危机(误会、误解)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如交流、谈心、解释)主动应对,而是显得被动和无助,甚至妄图通过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这样必然加速婚姻的破裂。我认为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使人们在结婚之前就比较理性地对待婚姻,较多的了解两性择偶和相处的知识,当婚姻遇到矛盾时,处理问题会更加理性,而不是盲目了。
婚姻是适应的关系,恋爱过程就是寻找双方之间的适应点,越多越好。“人工”制造适应点越多,越不利婚后的适应,因为结婚以后双方都以为可以放心地享受了,结果那些不适应的东西就会“露出马脚”。
婚姻是“爱”与“适应”两个条件的组合。前者(爱)是感受,后者(适应)是指在性格、脾气、文化背景、地位、观念、认识、习惯等多方面双方互相之间的接纳。而不仅仅是容忍,更不是一种强制的改造,也不是以某一方为标准,或用某一类为标准来衡量,总想让对方改变得符合自己的标准。如果有许多方面互相不接纳,即不适应,需要继续用时间来检测,用行动来改善互相之间的接纳程度。如果你认为对方的某一点是重大问题,就必须面对。只能是:要么你说服自己接纳这种差异,达到接纳的适应要么你自己改变观念,也象对方那样生活,与对方达到平均的适应,要么只能放弃,这样你们都会重新获得新生的机会。记住,真的最终不能适应,分手(或离婚)也是一种接纳。而“适应”的核心是“接纳”与“竞争”。接纳就是将对方的一些行为表现看成是客观的存在,竞争则是在接纳基础上平静地去争取对方的改变或者让自己适应对方。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就是双方互相对对方在许多方面差异的认同、理解和接纳。
世界上充满了差异,所以我们必须首先接纳各种差异的存在,然后才能够愉快地、理智地去争取。我们不能总是对喜马拉雅山这样高,马里亚纳海沟那样深,耿耿于怀,这谁都知道。但是人与人之间,每个人的心理结构系统各有特点,互相之间充满了差异,却许多人不能接纳。所以,你必须首先接纳这些差异,然后才能愉快地应对。比如,如果你接纳世界上的一切差异,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你就会在需要时或者高兴时主动请客,对于他们是否感谢你则不会太在乎。如果他们不尊重你,你也应先接纳他们的客观存在(这就是差异),然后才能平静地应对,或者辩解,或者置之不理,或者惩处他们(严重问题时),如告诉老师、长官。
接纳差异,快乐竞争!
怎样接纳差异?
因为我们人类在成长过程中,是不间断地接受“标准化”教育(或影响)。是非、对错、好坏等等标尺都已经深入我们的人格深层。我们的认识就是在这样的人格基础上活动。所以,我们“看”(认识)到不对的事情、非同类的人,就会感受到愤怒、难受;等等。当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时候,不对的事情就很少有人去做,社会因此就能够保持相应的稳定。然而,“是非、对错、好坏”并不是真的那么清晰的。许多边缘状态的情况,其实很难分得清楚,导致人与人之间在对某些事物的认识方面存在差异。部分人格过分完美的人,往往会因为这些差异而将它们放大,同样引起难受。而实际上呢,世界本来是充满差异的。喜马拉雅山就是那么高,马里亚纳海沟就是那么深;有人就是习惯于大声说话,有人生成有点自我中心。对此,如果总是不接纳它,我们岂不是难受死了?所以,单单说要接纳差异,其实是很难做到的。需要先从认识开始“说服”自己,有了“理由”了,自然就能做到。这也是我们心理治疗过程的最终目标。一般地说,夫妻双方分别是多因素心理系统,如性格、观念、经历、背景等都不同,而认识活动则受这些多因素的影响。所以良好的婚姻就是维护这多因素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使认识为中心的心理系统互为适应(平衡)但一些当事人往往会以自己的认识来判断对方,不能了解人与人之间认识上存在差异,也否定认识受其它心理因素的影响,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对对方不能理解,导致分歧加大,再导致双方感受的受伤。
其实婚姻里确实不太有对与错,在婚姻的过程中遇到事情产生矛盾时,双方应该彼此换一下位置和心理。你是他,他是你,你将如何理解和处置这件事。应该将原由告诉对方。如果对方因为你的“怠慢”而不能理解你,看来对方的为人处事不一定能与你“适应”(或叫做“般配”)。光有单方面的“喜欢”(或“爱”)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因为恋爱的条件包括双方的“爱”和“适应”,根据好的婚姻需要“爱”和“适应”两方面条件的理由。“爱”是基础,但“适应”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关切和探究,婚前没有深究通常还真是不少见。各自的特点如:他对你很差,你自己需要有人疼等一系列特点(注意我用的是“特点”而不是“缺点”)双方可以“适应”,自然是好的婚姻,否则也不是好的婚姻。
如果我们彼此不适应的时候,分手同样也是一种适应。我们同意婚姻要有双方的“爱”和其它方面的“适应”,但这更多地是应该在婚姻前执行。一旦婚后,而且有了孩子,这就变化了,成为一个复杂的、涉及多方面人员(夫妻、孩子、双方父母、亲朋好友等)的系统问题。这时就有了社会责任等问题,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了。这时候,考虑离婚除了自己的体验,确实还要包括其他许多人的感受——否则容易成为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自私者。当然,如果确实比较利弊后(包括系统中的各方面)发现还是离婚为上,那么就属于不得已择其次的问题了。
那如何在婚前或恋爱期间进行“适应”呢?
恋爱是两个人,两个心理结构系统。双方各有自己的认识、感受、行为方式(简单说生气和摔杯子就是一种),每个人有不同的人格特点。恋爱的过程就是男女双方在这些方面慢慢的接触、交锋、接纳(或拒绝)的过程。那种以为只要恋爱了,一切都以我的认识、感受、行为为准,否则就是不爱我,这就显得有些不成熟了,甚至有点自我为中心。其实,即使对方真的这样做到了(现实中还真的不少,所以让一些人以为恋爱就是这样的),往往掩盖了某些问题,使婚后的“适应”更困难。其实真正的恋爱,需要双方关注“爱”和“适应”问题。
大多数人在谈恋爱时容易被一些表面的或情感的东西所限制,不能把握婚姻是“爱”和“适应”两者的统一这一原则。实际上人格本来的差异可能较大(如观念差异,教育程度差异,性格差异,生活方式差异等),在热恋时并没有被双方所意识。不是说要改造人格,而是要能接纳对方人格中某些与己方差异较大的方面。婚后,如果另一方不能改变自己对己方的态度,这同样说明两者的差异不能“适应”,我们自己也要学会接纳这样的不被接纳的差异。这时两人应该好好地、平心静气地与之谈一谈(包括一起活动、做事、会见朋友,看能否体会到双方在观念、习惯、认识特点、经济、家庭背景等许多方面互相“适应”———注意:不是完全统一),看看到底是怎样被对方所“伤害”的,然后看看自己能否适应对方——实际上你要“改变自己”其实是很难的。如果不“适应”,果断地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也是一种“适应”。
在性格特点中,往往很多女人的性格都有点以为自我中心的。如果这样,婚前的苦苦追求就包含了性格因素,婚后也就更自然地反映出来——丈夫是我的,丈夫的家庭就不是我的。如果是这样——当然是“如果”。你就与丈夫在他的家庭方面的认识和感受上不“适应”了。因为他有他的心理系统,不可能各种心理结构因素都与你一样,比如他有亲情或责任感让他要关照或倾听家人的意见,可你却没有。这就会使你对丈夫某些行为表示反感,先使丈夫处于两难境地,继而导致丈夫“一意孤行”。同样道理。你的丈夫也可能婚前婚后未能探究过居然对你的家人——反对过我两的人,所以我只要你一个人就可以了。这当然让你不能忍受,这就又会导致另外的恶性循环。说过了,这只是假设。但如果是这样,显然需要双方重新沟通一下,看看能否在这样的问题上找到互相“适应”的理由,那就是将对方看成是独立的心理结构系统和社会结构系统,在许多方面互存“差异”,不能试图改造对方,而是接纳对方,包括对方的心理系统和社会系统和允许这种状况存在(允许存在也是一种适应)。如果总是无法找到“适应”的理由,或者一方不愿意“适应”,那么离婚也是一种“适应”。
那为什么很多人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呢?
其实每个人都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君不知,许多人,往往由于同样的原因越来越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因为前一个的缺点是离开的原因,但前一个的优点又会成为后一个离开的原因。如此循环下去,总是不能找到合适的人,那你自己很可能存在某些“错位”问题。例如,对方要具备你所要求的所有条件(容貌、气度、经济、能力、成熟、活泼,既可爱又伟大等都要),而即使真的有这样的条件的男方,又往往你的条件不完全符合他的要求(因为他可能与你一样)。所以,还请关注婚姻恋爱的两方面条件,除了“喜欢与爱”,还有许多方面的“接纳与适应”。
综上所诉,如果从姜乾金教授倡议的“压力综合系统论”角度做分析:婚姻和恋爱的基本条件包括“爱”和“适应”两部分。人作为“压力综合系统”,是由多因素构成的动态平衡系统。“系统”中的情感因素,有一种叫做“爱”,至于是两个人中的一个还是两个都有“爱”,这比较难说。但“系统”中不单单是情感,情感中也不单只有一个“爱”。系统中还有许多因素,包括深层次的“观念”、表层的“生活事件”、“应对方式”、“社会支持”和“认识评价”等。先从“观念”上来分析,人们可以崇尚“人生就是追求爱”。但如果只是遵循这样一种观念,那么还好办,因为此后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可以无所谓。可惜的是当事人往往还有另外的“观念”。比如“当二奶影响个人声誉”的观念,就足够让当事人陷入长期的痛苦。有痛苦就会让当事人产生心理冲突,就会有行动(各种各样,好的,不好的)。于是就会有无穷无尽的“生活事件”,如与对方妻子的争斗;也可以出现聪明人办傻事,“应对方式”失控;“社会支持”网络破损,四面楚歌;“认识评价”先陷入朝三暮四,后变得钻牛角尖。总之,个人的整个“系统”的平衡被破坏,导致严重的不“适应”。一个人就是一个多因素的系统,两个人自然是两个系统。两者之间就总是差异多于一致。也因此,人类需要恋爱的过程来实现婚姻。但两个人之间或多或少的存在某些因素方面的不“适应”,其中某一方可能总是在潜意识里试图改变对方,来实现自己所需要的“标准”。如果是这样,那么你们的恋爱或婚姻是存在问题的。成功的恋爱和婚姻有两条件,一是“爱”,二是“适应”。没有后者,单靠“爱”是不持久的,往往也是不成功的。所以,如果希望两人好合,某一方得改变观念——不要试图改变对方,因为对方的改变过程可能是痛苦的,而且也往往难保持久,而是应争取接纳对方,包括其“缺点”,或许对方在愉快的心境下反而心甘情愿地会做出一些改变。否则,离开也是一种“适应”。
两个人就是两套复杂的心理结构系统,相互之间存在众多的特点,其实就是差异。所以恋爱和婚姻的核心是寻求双方的“适应”。比如说:吵架就说明两人之间存在某些“不适应”。不在一起时相互想念,见面的开始几天不吵架,并不能说明你们之间此时此刻是适应的,那仅仅是某个因素(例如“爱”)暂时掩盖了那些“不适应”的因素而已,不适应的婚姻一定是累的。所以要积极地寻求适应。如果确实不能适应,那么对方即使最优秀,也不是你合适的婚姻对象。
婚姻是双方的“适应”。这里的“适应”包括认识上的(如利弊,前景),以及情感上的(如“爱,奉献”)。两者都具备当然更好;两者居其一,如只选择“爱”也未可厚非,毕竟历史上的大多数小说都是支持的(如梁祝、红楼梦)。但关键的还是自己的选择,如果你能够选择其中的一种,同样可以达到“适应”;否则就是“不适应”的,那还是分开的好,以免拖的时间越长,留下后患越多!
借用姜教授的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结尾:祝愿许多婚姻出现问题或危机的夫妻,能够浏览一下这些文字,相信可以使不少夫妻进入或重新进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