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谐=“爱”+“适应”(之六):“适应”与“爱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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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压力系统模型解读婚姻:婚姻(家庭)和谐 =“爱”+“适应”。(图1-7)
(一)“爱”至高无上,决定一切吗?
前面已经整体强调了婚姻家庭和谐的核心条件,是“爱”和“适应”的有机组合。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强调“爱”(love)在婚姻中的至高无上的作用,却忽略夫妻双方各方面差异的“适应”(adaptation)问题。这种情况更容易发生在某些青年男女身上。
让我们通过多维的逻辑分析,探究一下经典艺术偶像“宝黛”之间的爱情和差异问题。
案例1-12
从爱情和美学的维度,观众可以感受到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伟大、纯洁和感人至深的爱情,但观众却很少从《红楼梦》剧情发展过程中双方的认知习惯、应对方式、压力反应类型、家庭背景和人格特征等维度方面,关注两人之间的差异。相反,观众不但不会关注这些差异,而是这种差异越大,剧情就会越跌宕起伏,更具有可欣赏性,观众自然也就越欢迎。
观众们根本不会现实地去思考,如果林黛玉和贾宝玉最终结婚,双方带着这么多方面的差异,在此后家庭生活中能否“适应”,能否保持婚姻家庭的持久和谐。
正确答案显然是“未必”。
(二)“适应”决定“爱”的方向
实际上,没有“适应”的婚姻,最好的“爱”也会出问题。临床实践中大量例子证明,对婚姻家庭系统中出现的各种“差异”处置不当,通过压力因素之间的互相作用与恶性循环,可以放大“差异”或形成新的“差异”。最终会损害“爱情”。
反之,坚持“适应”,“爱”与“适应”之间可以形成良性循环,婚姻家庭关系可由此维持在积极动态的平衡状态。
下面图1-8示意,能否“适应”决定着婚姻发展的方向:
(1) “适应”的结果:
“爱” → 承认“差异” → “接纳差异、快乐互动” → 良性互动 → 增强“爱” → 缩小“差异” → 进一步“和谐”
许多美满婚姻,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和谐,夫妻越来越相“爱”,也越来越像“一个人”。
(2) “不适应”的结果:
只强调“爱” →
忽视“差异” → 不承认差异 →
可见,“爱”+“适应”的原则,不是一个感性的口号,一句不假思索的承诺,而是真实的长期的生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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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第一节已详细介绍了案例1-1,其中的人物关系结构见图1-1。案例中年轻夫妻双方就是因为婚后没能接纳差异,快乐互动,不能“适应”各种差异(因为双方来自农村和城市,成长环境、人际关系、生活观念等方面存在大量的差异),继而陷入恶性循环,最后发展到完全破坏原有梁山伯祝英台式的“爱”,甚至变成了刻骨铭心的“恨”。
案例1-1强烈地说明,在婚姻和谐问题上,单单强调“爱”这个条件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强调双方对各种差异的“适应”。
在此顺便指出,该案例1-1中的女方性格比较倔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有个性”,具有执著、认真等优秀品格。这些品格导致她在婚前以逃婚方式对抗母亲,成就了与男友的爱情,但也是这种品格导致婚后在各种矛盾面前难以选择接纳差异、快乐互动的适应原则。这也符合前面讨论过的有关压力因素之间关系是动态变化的规律。
(三)注意事项
一个婚姻从恋爱到后来家庭的“适应”有一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如果没有各方主动地去适应,通常需要几年到十几年。
其中两口之家比复合家庭(夫妻、父母或岳父母、子女)适应得快,有的甚至一结婚就能适应,因为有恋爱阶段双方的“半适应”基础。但可惜的是,国内许多青年在恋爱过程中,要么不愿意轻松暴露双方的差异,而是刻意地掩盖差异(表现“好的一面”),这是最常见的;要么是陶醉在“爱”之中,没时间暴露差异。例如作者曾在一次婚恋问题讲座时,做现场调查,结果显示一些恋人总喜欢选择在茶楼、歌厅见面,因为这些地方充满着爱意;而且为了避免因为“庸俗”而冲淡了“高雅”,故见面时也很少谈及现实生活。这些恋人们,因为未能充分利用恋爱过程实现对双方差异的了解,故在结婚后需要付出大小不等的代价,作重新“补课”。
也有婚后立即组成复合家庭能很快适应的,譬如夫妻与公婆一起生活也算“太平”。这时候有几种可能,或者这个复合家庭中的所有成员的压力因素差异本来就是较小的,或者他们都能够自觉地遵从“爱”和“适应”的基本原则。但更多的情况是属于“假适应”,仅仅是由于其中某一方(通常是上一代人,也有相反的)做出了“让步”、“忍耐”或者甚至是“牺牲”。
即使是两口之家很快就适应了的,根据系统模型,这其实往往只是将更大的适应任务在时间段上往后推移而已。因为自然规律和人伦决定,随着年龄的增大,双方父母总有一天会以某种形式“介入”两人(或三人)的家庭小系统之中。
所以,为了促进婚姻“适应”,实现家庭和谐,各方成员都需要熟悉和掌握这部分原理,并通过对各种家庭压力因素的主动调控来促进“和谐”。这将在后面《婚恋解读》第10-16节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