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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医改:既然是改革的指导意见目标就应该明确些

(2008-10-23 13:41:00)
标签:

杂谈

我看新医改:改革的指导意见目标应该明确些

丁香园网友 ljb3131

  1.对总体目标感受: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看不出这个目标在哪里?究竟应该有多规范?多科学?有多完善?如果按照这样的目标做,12年以后我们还是一个样,因为我们已经完成目标了!!!


  2.医疗服务体系问题,现有体系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沿海城乡人民对现有的体系满意度应该在5%左右,所以必须彻底重建现有的乡镇和村卫生院这两级网络,有些地区连县级医院都需改造。要对这个网络里医院、卫生院的规模,义务人员比例,配备设备等有明确标准,量化标准。要有专业团队对现有网络进行调研,对照标准提出改造方案,要有明确时间计划,推进每一步改造方案。还应明确该网络建设的资金来源为政府,地方为主,中央为辅(可以7--3的比例)。应该明确县、乡、村三级网络提供的是基本医疗保障,村级的报销比例是最高的(如:村应达到90%,乡可以80%,县70%)。大医院解决的是疑难杂症和三级网络转送的病人。否则不予报销或极低的比例,这样就能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能解决医疗资源浪费问题。


  3.对现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有制度是不合理的。首先农民是我国收入最少的人群,而他们却要负担最高的自负比例,城镇收入高,自负比例却低,这本身就不合理。新的制度应该解决这个问题。社会慈善医疗救助行为的引导需要一个过程,只有人民群众认识到卫生事业是福利事业,而不是医院逐利的事业的时候,才会有人给你捐献。


  4.药品供应体系。我觉得关键是规范企业报批药品的定价问题,虚高的价格造就了高利润,导致很大的操作空间,出现了回扣问题。


  5.医务人员的培养,分临床型和科研型两条腿走路。临床型要执行严格的培训制度,确保为基层培养合格的医务人员(起码有五年的临床经验培训的全科医生),才能到各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到三级网络工作的待遇要高过大医院的待遇,越往下,待遇越高。三级网络里医务人员的待遇由国家财政支出。确保高质量的医务人员在第一线为人民服务。

  总之对该草案,我认为既然是改革的指导意见,就应该非常明确地告诉下面:什么地方应该怎么做,应该要达到什么明确的目标,或者你给一个明确的目标,让各省市自己去发挥,只要达到这个总体目标就行。否则12年下来会和没改一样的。

http://www.dxy.cn/bbs/post/view?bid=53&id=12979353&sty=1&tpg=3&ag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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