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小学“四零承诺”具体做法
(2019-10-25 09:27:09)
根据《在全省中小学校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五大连池市中小学推行“四零承诺”实现办事不求人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红旗小学在招生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政策解读及家长接待工作,并通过微信、张贴招生公告、深入社区走访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学区范围、招生工作政策、招生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证件等,确保所有信息一次性告知。并釆取多种制定分班、排座、选班干、评优评奖办法,并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采取阳光分班制度。按照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统筹规范的原则组织分班,严格控制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严禁超出班额标准。学校班级应男女比例大体相当,分班过程按照《五大连池市中小学阳光分班办法》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过程要有中心校、学校、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家长监督,分班结果公布并张贴公告。
学校在配置各班级班任与科任时,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
二、在分配座位上,以学生身高、视力等作为排座的主要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对身体残疾等特殊学生,给予照顾。学生座位釆取定期轮换制度,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以及学生身高增长变化等,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定期轮换座位。班主任从不因学生学习成绩等原因将学生安排在特殊角落或单独一座。
四、小学四至六年级均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在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方便班级管理的前提下,釆取学生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班级干部。学校也可实行学生干部定期轮换制,轮换机会、时长要均等,不得由学校、班主任指定任用。
红旗小学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管理有力的规章制度。
沾河红旗小学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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