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中国商事法》读后感   余雪明

(2011-12-27 10:59:19)
标签:

中华现代

学术名著

民商法

商务印书馆

学术出版中心

政法编辑室

分类: 书评书话

http://s6/small/8390063bgb50a1ed951e5&690  余雪明" TITLE="《中国商事法》读后感   余雪明" />

《中国商事法》简介                                     定价:59

 

本书是中国近代商法著名教科书。原纳入民国《大学丛书》出版。分绪论、本论,全面系统梳理了定型时的中国商法。从商事组织法、商行为法,到商事契约、破产与和解等,涉及民商事法律法规24部,如民法总则、债编、物权编、亲属编、继承编,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公司登记规则,商人通例,商标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著作权法,破产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诉愿法,行政诉讼法,印花税法,交易所法,工厂法,团体协约法等,是今人了解中国近代商法史的权威著作。

 

托钱复先生的福,有机会拜读大陆银行监督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之尊翁刘朗泉教授大作《中国商事法》,温故知新,个人获益良多,几点感想,供读者参考:

第一、本书是本“民商合一”的原则,整合1930年代在中国大陆之当代现行法规之广义的商事法,包括民法(债篇为主)、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乃至商标、著作权、破产法等,并详引国内之解释、判例及国外之法例、学说、著作而成。虽然工程浩大,但作者以其博学卓识,行文流畅,读来毫不困难。以一个台湾读者的立场,由于本书所述之法律,与台湾之现行法一脉相承,看到法律之原汁原味,其中民法部分,与个人50年前在台湾大学法律系攻读时内容一样,尤有亲切之感。

第二,台湾现行的“商事法”指的是商业登记法、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保险法。个人虽滥竽台大教习于法律系教授公司法及票据法,于管理学院教授商事法,由于法律修改已多,读本书方知当初公司法有董事需持有一定股份方能当选之规定,与现行证券交易法规定董事股权比例,及英美大公司内规规定董事及经理人须持有相当于其年薪35年金额之股份之规定,不谋而合。个人在大法官任内亦曾遇到股权比例规范争议问题。公司治理亦成热门话题。

第三,由于商业尤其是金融业日益发达,新兴法律如银行法、证券(交易)法、信托法等在两岸纷纷制定,此亦为个人近年专攻之领域。本书参考法规之一的交易所法在台湾并未施行,但台湾之证券交易法于1968年制定后已修改过16次,自今年起并已列入司法官及律师考试之范围。个人最近参加两岸证券法律之研讨,发现两岸之问题颇多相似之处,可见两岸在商事法律研究方面合作之机会及效益很大。

 

 

于台湾铭传大学法学院

20111226

(供稿人:zf-wlp)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