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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悔捐”不妨学习义务献血

(2014-05-10 1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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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去年5月,15岁的韩宇(化名)突然查出淋巴瘤,干细胞移植是唯一希望;一年之后,终于等到一个相匹配的干细胞捐献者,康复有望;然而,就在本周即将手术的前三天,捐献者突然反悔了这份“生命的承诺”。更让人揪心的是,已在瑞金医院病房内等待干细胞移植手术的韩宇已接受了“清髓”——这意味着韩宇自身的造血系统已被摧毁,如果没有新的干细胞输入,生命可能就此结束。(59日《新闻晨报》)

像韩宇这样的例子每年都在上演,不仅国内如此,国外也面临着极高的骨髓移植中的“临阵脱逃”。对于志愿者来说,捐献干细胞完全处于自愿和无偿,这是一种义务的行为。即使在承诺之后,也有后悔的权利。但是,对于命悬一线的患者来说打击太大,希望的忽然来又忽然去,实在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打击。用法律的手段规范道德的事件也并非良策,但在实际上,减少骨髓捐献过程中的后悔不妨向献血多学习,让骨髓捐献像献血一样变得寻常。而这需要将骨髓捐献的全部过程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减少人们对于其恐惧,增加人们对骨髓捐献的认识。

无偿献血制度有着法律的规定,1998年开始实施的《献血法》明确了献血是无偿性以及各种组织机构的情况。而这其实就是一个最好的借鉴。对于骨髓移植来说,由于存在着法律的空白,既不是人体器官移植又不是献血。所以,要向献血学习的话首先就需要从法律上对于骨髓捐献明确化,确定是性质以及各种环节等内容。当然,立法的过程需要尊奉法律的基本原则,但这也是必须进行的环节。唯有如此,才能确定骨髓捐献的各种细节,杜绝出现纠纷。比如确定了其无偿的性质就不能有金钱的往来;确定了捐献者有后悔的权利就不会有后续的法律纠纷。

另外,人们对于献血的整个过程十分了解。而这个了解的过程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各个层面通过全方位的方式宣传的结果,尤其是科学普及的结果。可以说,义务献血从被人们不接受到接受经历的整个过程值得骨髓捐献借鉴。一般来说,对于骨髓捐献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太少,给人们造成捐献就是“敲骨吸髓”的假象,人们更是不懂捐献到底会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捐献的过程是不是痛苦等等。而这些只有在明确了解成为一种常识之后,捐献志愿者才能够放心进行捐献。而让人们懂得和了解骨髓移植,需要像当初的义务献血那样进行科学的普及和立体的宣传。

骨髓捐献由于关系到生命的安危,人们往往会将太多的道德谴责强加到那些“临阵脱逃”的捐献者身上。其实,只有深挖捐献者为什么“临阵脱逃”的真正原因,才能减少这样的同类事件发生。而无论是家人的阻挠还是自己临时的后悔都与科学知识的匮乏息息相关,与法律的缺陷也密切相连。走出这样的困境,真的需要多向献血看看,向义务献血走过的路学习。(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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