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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摆摊的城管说句公道话

(2013-06-17 07:26:44)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换了马甲我也认识你!”昨天,武汉网友“岔巴子”网上发帖爆料: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帖子同时上传了一组执法现场和摆摊小贩的对比照片,相似度极高。(616日《武汉晨报》)

目前,尚不确定照片中的执法者和摆摊者是同一个人。但从相似度看,极有可能同一个人。白天执法的城管,晚上摆摊的小贩,当这两个身份重叠的时候,人们读出的应该不仅仅是愤怒而应该是无奈。对于生活中的人来说,如何生存下去,如何过得更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没有人愿意或者乐于在工作之余夜间摆摊,在增加自身的负担同时也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当“城管”这个词汇往往和暴力冲突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摆摊的城管却透露出丝丝的暖意。能够让人们看到城管的另一面,他们作为人,作为生活中的一份子的真实面目。

摆地摊,也有合法与非法的分野。如果城管在夜里合法摆摊也没有过多指责,但如果城管在夜里摆摊是非法的,这无疑就是知法犯法的明知故犯行为。作为一个执法者,去公然犯法实在不应该也不值得。不过,其透露的另外一方面也是城市管理和小贩生存的矛盾。既然城管都摆摊,小贩们就变得值得理解。在这一点上,大家都是为了生活得更好这一个目的。而城管都去摆摊,更不必指责小贩了。这本身说明,在城市管理的“硬杠杠”中应该给小贩们留下充足的生存空间,而不是仅仅为了“看上去很美”的城市容颜而暴力相向,更多的理性,更多的柔性执法,能够让城市面貌变得更好。

城管夜间摆地摊肯定不是为了玩,那么,是什么促使其如此?一个“临时工”的编外城管队员浮出水面。在城管队伍里,“临时工”作为编外人员,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待遇同劳务市场的操作工没有啥差别。尽管看上去执法时候光鲜十足,但实际中收入微薄,也难怪其要摆摊来维持生活了。可见,城管即使摆摊,其根源存在于这样的双重制度矛盾,是编外人员和编内人员待遇的两重天,更是编外人员和编内人员同工不同酬的现实窘境。这才是逼迫城管摆摊的根源所在,因为没有一个人夜间摆摊是为了消遣和打法时间,都是为了生活,城管也有诸多无奈。(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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