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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曝广西桂林联通推出一项新举措,业绩考核排名靠后,部门就会被发写着“王八奖”、“乌龟奖”等字样的锦旗,部门经理则被要求上班时间穿上印着“王八”字样的马甲。对此,该单位负责人称,公司初衷是想以此作激励和鞭策。( 5月24日 中国广播网 )
桂林联通真是怪招用尽太聪明,竟然想出用贬低别人尊严的方式来换取所谓的激励措施,这是一种奇葩文化。从公司的初衷看,是希望后进的个人和部门上进一点,这一点似乎毋庸置疑。但这种激励的手段首先需要遵循着国家的法律和当地的习俗,将员工放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天平之上才能完成。否则,如此激励只能适得其反,带来不是正能量,而是负能量。
按照桂林联通的做法,那些业绩后边的要身着“王八奖”、“乌龟奖”、“蜗牛奖”,但这仅仅是公司的一厢情愿。于是,一个疑问陡然而生,假如广西联通总部也举行这样的方式,而桂林联通恰恰是在倒数第一的话,是不是首先也穿上“王八奖”的衣服呢?一种政策最好的检测方式不是别的正是一种换位思考的感同身受,假如一个政策在自己的感受中是合理的,那么就会具备必要的合理性,如果一个政策在换位思考的过程中一塌糊涂,那就真的应该反思这项政策的正确性了。所以,桂林联通这种将尊严埋在脚底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任何人都需要尊严,而践踏尊严换来的业绩提升显然是不划算的。
当然,我们已经看惯了这种变态的激励方式。成都某公司让员工爬行,有的公司让员工赤裸上身跑步,有的甚至要求所有的员工剃成光头。种种不合理的要求都是以贬损别人尊严的方式也换取公司业绩的提升,这种智能是暂时的竭泽而渔,而远非是一种长久之计。因为任何人的尊严都不容践踏,如果真的需要提升业绩的方式,唯有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在遵循国家的既定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进行。否则,一方面这种方式只能是暂时的逞一时之快的行径;另外一方面,员工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当员工和公司对簿公堂的时刻,公司就可以醒醒了。
正是因为如此,“王八奖”看不出任何一丝一毫的是在激励后进的意思,反而是将人的尊严作为践踏的基础,在通过贬损的方式获得人格上侮辱的效果,而让人形成所谓的“知耻而后勇”的境地。但是,这种方式显然是错误的,一个没有尊严的人怎么能够真正投入到工作中去,一个没有人格尊严的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又怎么能够将公司的事情当作一件事情来全身心投入呢?这样的话,“王八奖”所传递的根本不是正能量,可以说,跟所谓的正能量一点都不搭边,透过这样的奖项我们看到的满满都是负能量。(文■王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