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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救灾车辆的过路费令人心寒

(2013-04-24 08:46:21)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422日,山东一辆运送药品的救援车队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423 人民网)

救灾车辆,赶的就是时间。灾区人民正需要物资的补给。面对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却又束手无策,收费站以及主管部门的理由是可以免费,但需要提前办理手续。如果说,这样的理由是秉持程序正义话,那么,例外原则便成为一种摆设。何况灾难面前,一切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安全命脉,已经在420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全系统启动公路应急处置机制,通往灾区的高速公路全部实施免费通行。那么,河南高速公路所谓的没有接到通知到底是何种意思呢?很多人将这样的收费当作“发国难财”的例子来诉说,当然有相似之处,但更缺乏人情味。

在平时,高速公路收费情有可原,那是为了补偿建设资金的短缺。即使如此,也曾曝光“天价过路费”的新闻。可以说,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到底合理与否尚且不去评说,至少在灾难面前应该有所偏袒和例外。既然交通运输部已经下令,缘何河南高速没有收到通知?既然山东境内的高速公路能够对救灾车辆放行,河南高速缘何就不能?这样的坚持不是严格执行政策的标志而是一种执迷不悟的错觉,但利益成为准公共资源的唯一准则的时候,收费将成为至高无上的法则,于是,无论各种车辆的通行即使是救灾车辆也难以放过。面对这样的结果,难道不觉得寒心吗?想到那些急需物质的灾区群众,看看这“需要提前办手续”的收费站。

说白了,所谓的“提前办手续”“未接到通知”都是借口和托词。难道交通部的部署仅仅是儿戏和耳旁风吗?假如因为办理手续耽误了救灾物资的运输,其中的责任到底应该谁负责呢?而此时,“众志成城”成为一个虚幻的词汇,河南高速公路的收费照旧,不为救灾车辆放行,心寒的是那些车辆上的人们,更是整个灾区的人们吧!原本,他们想着各地会汇聚成一股力量,为了灾区的重生,为了生命的重现。真心希望,河南高速收费深刻反思一下,所谓的那些借口先收起来吧,别让全国人们对此感到汗颜啦!因为这些救灾物资不是一般的物质,是用来救命的。

任何程序都有变通的手段,任何规定都有例外的原则。高速公路的收费也应该如此。对于平常时期,各种严格的收费应该执行,这一点无可非议。但是在特殊的时期,也应该选择变通的手段,对于救灾车辆免费放行,让生命的快车尽快到达目的地。(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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