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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访判刑难解劳教之痛

(2012-12-02 11:17:28)
标签:

截访劳教人员

非法拘役罪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10名截访人员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1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了解,今年5月,北京警方查处了一处河南地方政府设在北京的截访点,抓获10名截访人员。( 122日《北京青年报》)

判决截访人员非法拘役罪,无疑是一种警示作用,意味着这样的行径将会以该罪行进行惩罚,这对于地方政府随意在京设置截留点和北京的“黑监狱”也会起到警示作用。但警示总归是警示,现实的难题已然艰难,那就是与截留上访人员密不可分的劳教制度,被截留的人一方面可能在“黑监狱”中度过一段惊悚的时光,更有可能是是被遣返回原籍接受莫名的劳教。

兰州某母亲因为进京看望自己的研究生儿子,被兰州警方劳教;河北两青年由于骂官员,也被劳教;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为转发帖子,也被劳教。而截留上访者之后重要的举措无疑就是劳教。劳教已然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百变筐”,只要觉得你有罪就可以劳教。正如重庆市劳教委对任建宇释放时说的,“别以为你没罪,你就应该被劳教。”真的到了“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没罪也有罪”的境地,这种人治泛滥将法治理念弃若敝屣的做法让人毛骨悚然。

非法拘役罪被判决后或者对于在京截访的人员会有震慑,但这种震慑不是长久之计,毕竟这种震慑仅仅来自于一时。其根源还在于劳教制度的随意性为地方政府限制人身自由提供了可乘之机,而地方政府之所以将劳教制度看做自己的尚方宝剑,最重要的根据就是维护稳定的需要。维稳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要矛盾,也成为地方政府最好的口实,你若不老实,就得去劳教。

而那些之所以要走上访路线的人无不是迫不得已,古往今来概莫能外,当云南村妇跪访总理的时候,旋即就被劳教,道理何在?上访的人必然有冤情在,既然如此,在没有合理的发泄处理渠道的时候,选择最终的上访实属无奈之举。上访问题的关键在于矛盾的激化后并没有解决,试想,在有必要渠道解决的话,谁愿意千里迢迢去进京上访呢?上访又正好刺痛了地方政府维稳的命脉,于是乎,截访点和“黑监狱”便应运而生,劳教制度随后跟上。

可见,解决上访人员被截留的根源在于让群众有发言的地方和渠道,让不合理的待遇有发泄渠道,各种矛盾蓄积的解决之道是疏导而不是堵塞,同时将改革劳教制度的随意性。当然,将截访人员判处非法拘役罪正在悄然迈出积极的一步,为劳教制度的变迁和上访人员的安全贡献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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