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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禁令能否遏制平坟冲动

(2012-11-17 10:28:41)
标签:

河南周口

平坟复耕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文□王传言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令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1117日《南方都市报》)

本次删除掉“拒不整改,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文无疑是遵循民俗,顺应民心的最好体现,尤其是尊重民间“入土为安”的最好表现。然而,如此一纸禁令能否遏制住平坟的冲动呢?这尚待时间的考验。因为诸如国家禁止发生强制拆迁一样,在现实中还是屡屡有人以身试法,关于强制拆迁的恶性事件仍旧不绝于新闻中。按照这样的推论,这样的一纸禁令到底能否将平坟的冲动遏制住就是存疑的。

平坟的冲动表面上是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但是,现实中往往由于地方政府强力依赖土地财政的路径直接导致被平坟之后的土地上往往很快就大兴土木建造房屋或者厂房。这样的平坟无疑是公众强烈反对的最根本原因,而全国各地尤其是河南各地打着这样“平坟复耕”的幌子进行土地财政的例子累见不鲜,所以,民众之所以反对这样的平坟不是为了别的,固然有着“入土为安”传统思想的禁锢,而更多的是看着自家的坟墓上面树立起来的建筑物的不满。

要破除掉平坟的冲动,在最根本上需要的是破除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思维。破除这种思维,一方面需要长期的变迁过程,一方面又需要一个阶段性的渐进过程。要不断转变地方经济发展的思维模式,从粗放型依靠固定资产投资到依靠集约型的在现有的土地上深耕深挖来解决。而这样的破除远远不是一纸禁令能够完成的,如果有如此简单的推进模式的话,那么,整个国家的发展也就容易多了,但是,这样的行径明显是行不通的。

所以,如果真的希望依靠一纸禁令来遏制平坟的冲动。当务之急应该是加强违法禁令的成本,如果没有这样的违法成本约束的话,极有可能的情况就是将这样的禁令视作一张纸而已。因为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比如对强制平坟实施“零容忍”,发现一起直接追究第一行政负责人的责任,这样的话就能够有效杜绝平坟冲动的发生,如果没有,那么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新的平坟理由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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