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狼”事件折射出的政府效能低下
(2012-04-07 19: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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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狼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文】王传言
继3月19日捕杀一只大灰狼之后,3月23日,山东枣庄滕州警方又活捉一只疑似狼的动物。有人称,这是自己养的哈士奇。此前,滕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科将其带走进行鉴定。并表示鉴定结果有望一周内公布。昨日,记者从滕州市林业局获悉,对动物进行技术鉴定的专家把结果汇总成鉴定报告之后,将发送给滕州市宣传部门,最终结论将由滕州市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布。滕州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表示,如果接到专家鉴定结果将及时公布。(4月7日《法制晚报》)
古人说,千呼万唤始出来,而“疑似狼”的鉴定结果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奈何?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害怕贻笑大方,是狼是狗的问题都难以搞清楚就难以开展后续的工作了。其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在既定的“一周”内没有出来结果,可以猜想到的就是结果必定不是政府部门想要的,即不是狼而是狗,既然如此又迟迟不敢公布,只能说明在服务群众问题上还遮遮掩掩的虚假。试想,如果是狼的话,必定早就在“第一时间”公布了,还就此邀功并将其公之于众,唯恐天下人不知道。
滕州市林业局作为本次事件的直接当事者原本应该做的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进行鉴定,立即上报宣传部进行公布。而实际上,在鉴定中混合进入了“专家”,还需要写成“鉴定报告”,最终由市委宣传部发布。而市委宣传部也给公众留了伏笔,那就是“接到专家鉴定结果”和“将及时”,言外之意是如果接不到专家的鉴定就不公布和不及时公布也不能拿我如何的流氓姿态自居。试问:区区一只“疑似狼“需要经历半个多月的时间进行鉴定吗?
之所以迟迟不公布结果,必然是另有隐情的。事情倒回去想想,如果没有民众列出疑问说,自己家的哈士奇狗丢失了,会是何种情况呢?这在3月26日的山东邹城找到了答案,一只哈士奇狗咬了别人家的鸡,民警将其击毙并声称这是一只狼。如此指狗为狼的做法竟然发生在现代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多少有些不可思议。滕州民警如果不是民众举报,必然会跟邹城的警方一个德性吧,将狗当作狼,拿着去邀功,在政绩上加码,在荒诞上加码。
通过整个事件的发展,笔者可以从中窥见政府效能是何等之低下。区区一条狗能消耗掉半个多月的时间去鉴定,还需要专家鉴定,还有大大小小的会议,不断撰写的报告,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在上下级之间,消耗着多少人力资源和时间成本。而这样的消耗其实原本就可以避免掉,因为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政府部门时间的浪费就是浪费群众的时间,就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