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托”,先别急着否认
(2011-07-21 09:46:15)
标签:
胡丽天杂谈 |
是不是“托”,先别急着否认
文/王传言
针对网上对成都听证会“四大金刚”听证专业户的质疑,昨日,成都市发改委公开回应媒体,称2010年前不是抽签筛选代表。而听证会不是决策会,不一定必须采纳每一位听证代表的意见。( 7月21日 《新京报》)
网友的质疑是有事实根据的,胡丽天7年来报名全国、四川省和成都市的40多场听证会,被选上23次。从几率上看,这样的被选中的几率太高,难免会让公众觉得这其中的猫腻,怀疑其是政府部门安排的“托”。作为听证会“四大金刚”之一的她23次中她表示同意的有13次。还有5次胡丽天只被选为旁听代表,无权发言。剩下的5次,她分别提出了反对意见或改进意见。这就是全部的证据,按照消费者的利益和观念出发,中国现行的听证会制度是有缺陷的,那就是出现了“逢听必涨”的结局,已经走向了听证会的反面。
面对这样的质疑,成都市政府部门立马出来澄清,否认这些人是政府筛选的“托”。因为按照听证代表的筛选程序是,公告后,市民先到消协报名。发改委从消协收集的名单中,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择前几名市民作为听证代表,然后再打电话确认。如果届时不能参加,则按顺序依次向后选择。不存在刻意挑选“听话”的市民参加听证会的情况。为了避免听证专业户出现,成都市自2010年开始,考虑到报名人数比较多,为了更加公平、更加满足社会参与的热情和要求,已经改进了方式,采纳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并没有要求的现场抽签形式来确定人选,并由公证处现场公正。
种种迹象表明,按照政府的说法,听证专业户不是“托”而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甄选的。但是,这样的程序真的就能保证不存在“托”吗?政府的观点说不存在就不存在吗?因为是不是“托”在于事实的依据而不是政府的澄清。按照价格听证会的本源意义,其听证代表多应该是消费者的代表,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的,面对价格的上涨本身就应该保持一种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公共精神存在。假如一个听证代表多次的听证会上都持支持价格上涨的态度,这必定是存在怀疑的,因为作为消费者的代表必应是对价格的上涨保持一种极其敏感的态度的,而不是总是支持。
对于公正的质疑,政府部门应该做的首先就是将信息公开,将关于价格听证代表的甄选程序以及代表的人员公之于众,让公众监督。而不是出来澄清和否认是不是“托”。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些听证会的代表是不是“听证专业户”,是不是“托”,应该有公众说了算,而不是政府部门自身的口径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