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Georgetown是基督教大学,学校不承认各种兄弟会姐妹会,所以没有其他大学所谓的Greek
Life。在这种情况下,大家的社交生活都围绕着各种社团进行,平时开派对,也都是由社团来开。
在Hotchkiss的时候,我参加得最积极的活动就是模联。只不过Hotchkiss没有自己的模联社团,而且一年只参加一次模联活动,在离我们开车一个半小时的耶鲁。每到会议差不多开始的时候,才急急忙忙组织一批辩论社的成员。大家一般都是毫无模联经历,所以就聚在一起开一个小时的模拟会议,让大家熟悉一下规则。
就算是如此潦草行事,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也总是年年拿第一。我在Hotchkiss两年,去了两次耶鲁模联,也拿了两次最佳代表。所以得知Georgetown的模联排名世界第一以后,我对自己课外活动的目标很明确:进模联队。
不过Georgetown也没有正式成型的“模联队”。去不同的会议,都需要申请,所以每次模联活动的团队都由不同的人员组成。当然,核心团队也就那么四五个高年级的学生。模联是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lub(国际关系社团,简称IRC)下属的一个分支。IRC是Georgetown数一数二的大社团,入社门槛很低,只要你在开学的时候交十美金,就可以获得一件IRC的衬衫,加上参加下个学期IRC所举办的所有派对的资格。
IRC平时组织各式各样的活动,比如说邀请一些政要来做讲座、讨论会,或是去参观各个国家的大使馆。IRC的核心成员,在社团的组织上面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大家都是同一个社交圈的,关系特别密切。IRC也由此被学生称为“cult”。直译是邪教组织,其实是指IRC的主要社团成员没有什么IRC以外的朋友。
刚开始我还只是对此一笑了之,后来才发现果然如此。IRC里领导阶级的学生,不仅相互是好友,而且经常是吃住在一起的室友。所以从一入社开始,我就一直警戒自己,不能让IRC控制了我的社交生活,必须要广交朋友。
在IRC与模联社团的第一次正式活动,是去波士顿大学模联。
这是秋季的第一次模联活动,队员基本上都是高年级的学生。不过由于我在前两次的模拟模联会议中表现比较突出,居然也申请上了。
到了波士顿,开的并不是我所熟悉的General
Assembly的大会,而是危机联动委员会。虽然都叫模联,两个会议的形式和所需要的开会特点十分不一样。于是我一路磕磕撞撞,最后没能拿到最佳代表,只拿到了一个荣誉提名,相当于是三等奖。
Georgetown当然在这次会议中拿到了最佳全体代表。
让我最羡慕嫉妒恨的是,同为一年级新生的Garrett,居然也拿了最佳代表。
我和Garrett从一开始就相互不喜欢、不信任。在校内模联会议中,他假装和我同一个阵容,但是在我背后四处使坏,抢我风头。明明是我主稿的文件,他说要修改几点内容,结果把我的电脑拿去以后,把他自己的名字放到了主稿人的位置。我当时觉得这只是模拟会议,没有必要和他争。不过这也让我对他有了极其不好的印象。
就算我质疑Garrett的人品,他却有一个致命的优势:长得帅。当然,这点对我毫无作用,因为我认定了他是典型的type
A
student,争强好胜,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争夺第一。可是,其他女生却都对他很有好感,以至于第二次模拟会议的时候,我的阵容里的女生,都说要和他的阵容合并。我心急了,恨铁不成钢地对这些小花痴们说:"We
do Model UN to win, not to find a
husband."(我们开模联是为了赢,不是为了给自己找老公)。
这个经历,每次讲起来,都让我和Garrett哈哈大笑。
作为整个去波士顿的团队里位数不多的新生,我们居然在整个过程中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也发现他在现实生活和他在模联中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而且,他和我也一样,都发誓不让IRC局限我们的交友圈。
就这样,我和Garrett逐渐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Garrett是典型的straight A
student,高中期间的GPA一直是4.0,毕业的时候不仅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而且还是valedictorian(全校GPA最高的学生)。他对自己的要求也一直很高,稍微哪门课的成绩掉了下来,就会向我大倒苦水。不过,我也向他倾诉我宗教课的一片作文拿C+的遭遇。我们经常一起自嘲,也一起应对大学生活中突发的挫折。
从IRC所结交的另外一位好友,是来自香港的Halle。
虽然Halle是在美国出生的典型美国白人,她从初中开始就在香港上,也一直觉得自己是香港人,而非美国人。这让她在Georgetown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找到自己的社交圈。美国学生不能理解为什么她明明拿着美国护照,有着一口正宗的美式口音,却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香港人。中国或是香港同学,又觉得她白皮肤高鼻梁,一看就是典型的美国人,不应该和他们是一伙人。
不过,我和Halle却很能聊得来,因为我们对中美两个国家都有所了解,却也都不觉得自己一定要和中国学生在一起,或是一定只和美国学生在一起。另外,Halle待人很友好亲切,没有美国学生的特别Indivudalistic的气质,对到朋友尤其很照顾很体贴。所以,我把她成为我的“闺蜜”,也是很恰当的。Halle的父亲在香港做律师,来Georgetown看望她的时候请我们去吃饭。在与他交谈的过程中,我觉得Halle待人接物都深受她父亲的影响。很大度,不高高在上,沉着稳定,是我对Halle父亲的最大的印象。
可能是我赌气的原因,在参加IRC的同时,我还积极参加了另外一个和IRC是“死对头”的社团:Philodemic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