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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视节目想到的

(2012-06-17 11:47:34)
分类: 妈妈心语
   周末放松看美国电视新闻,Today台(?,因为平时不看,所以直接打开电视碰到这个台),正好看到Glen Beck 在Faith & freedom coalition conference的演讲,本来他讲的这话题我认为我可能听不大懂,恐怕太专业。因为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太懂美国的情景喜剧。但没想到这先生演讲语速节凑把握得特好,加上用词比较接近生活、吐词十分清晰,听起来十分享受的一种地道美式英语。平时接触过一些朋友,多数是国外来美国的,一个个把英语讲得特快,倒是非常流畅,但不能达到很好的交流,因为对方听不太清,只有真正的美国人讲英语的时候还注意语速,然后让对方听得十分清楚,看来英语水平高还更注意对方或观众是否能听清楚明白。我们国内有英语十分熟练的,包括女儿,讲英语速度特快,的确自己是很熟练,但可能没注意交流的对象能否跟得上你的语速,影响吐词的清晰,进而难以达到有效交流。同时从这次演讲可以看出,适当降低语速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让观众去思考、呼应你的交流,同时观众还有精力去欣赏演讲者的体态语言,从而让交流更有效。Glen Beck演讲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他的体态语言,体态语言帮助他与观众有更好的感情交流,所以他能带着观众为他鼓掌、沉思,欢笑甚至是忧伤,半个小时的节目让我这个英语不太熟练的电视外看众十分享受。
    本来我不知Glen Beck为何人,因为平时也没太看电视,由于他的演讲让我很享受,所以在网上搜了一下,原来是an American conservative radio host, vlogger, author, entrepreneur, political commentator and former television host,所以本来可能很生僻的领域他能讲得趣味盎然,看来这也是英语高水平者应该学习的。
    继Glen Beck后就是奥巴马宣布The Dream Act的生效,以及这个法案的意义。奥巴马来去匆匆,演讲中透着疲惫,可能要花很多心思在今年的美国大选上,同时又要面对国内对他振兴经济的高期望值,所以他看似很疲劳,但好像近10分钟的演讲也没有讲稿,这美国人真是一路讲到总统位置上的。
    接下来就是真正的Road to the White House的节目,播放的是Mitt Romney 在N.H州拉选票的场面,有趣的是先讲话的是他的妻子Ann Romney,一些开场白,调动大家的激情,看来这美国男总统候选人是真正的要有贤妻才行,大概美国对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更看重,所以这些候选人都要夫唱妇随。然后才是Mitt Romney的演讲,与奥巴马相比,他年龄看似更大一些,在演讲方面调动大家激情不如奥巴马,所以评这第一印象,我猜测他不会赢过奥巴马,just for fun。他将的内容我也听不太明白,于是就关掉电视,回味Glen Beck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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